企业所得税季报时间

企业所得税季报时间有说是最后一天的17点截止吗?比如这个月15日为最后期限,那是不是17点前就必须上报?

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进行年度省报,税务激光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扩展资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

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

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1

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进行年度省报,税务激光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扩展资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

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

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1、企业所得税季报时间有说是最后一天的24点截止.
2、企业所得税季报分别是每年的4月(申报第一季度)、7月(申报二季度)、10月(申报三季度)和次年的1月份(申报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的年报申报时间是1月1日-5月31日(申报上一年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14
企业所得税季度报的时间是每季度末次月的15日之前。例如:现在是4月份,4月15日之前应该申报第一季度(1-3月)的企业所得税(节假日可续延,本月20号之前,不过最好尽量提前申报)。所过当地有明确时点限制,那么必须在规定时日的时点前上报,不得延误,不然会有相应税款惩罚!追问

我们这里是深圳的,如何确定是哪个时间点前上报呀?

追答

可以直接电话当地税务机关 问清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9-06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1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应在4月15日前申报缴纳。由其中清明连续放假3天,因此顺延至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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