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贷款银行必须由开发商指定合理吗??

今年5月份刚刚付完首付买了一套房子,7月份开始开发商通知我开始贷款,可是只指定建行和招行两个银行,可是这两个银行都以我信用卡有逾期记录为由拒绝贷款(交行信用卡逾期一次,他们让我招找交行开非恶意欠款证明,可是人家交行根本不给开,只能开无欠款证明)。无奈我只好跟开发商协商换一家银行,就是一个朋友所在的中行,通过中行肯定是能很轻松贷下款来,可是开发商那边以不能只为我一个人开户为由不同意向中行提供贷款材料(从中行做散户,其实并不是很麻烦),那样我就面临着不能贷款的问题。但是合同上写明如果90天内不能贷下款来就要一次性付清,退房须付违约金。请问开发商这么做合理吗,既然我有自己的渠道能够贷下款来,他们有没有这个义务提供材料配合我贷款?

房贷可以由自己找银行贷款,也可以找房开发商制定的贷款,但是这个要分几种情况,由于我们房贷是用自己所购房产进行抵押,所以在房子没有办理产权证以前,房贷是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由银行、开发商签订“按揭担保合同”,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使用开发商制定的银行,如果非要在其他银行贷款,那么那个银行也会要求你提供相关的其他房产抵押或第三人担保。另外,信用卡逾期一次不属于恶意欠款,如果指定银行拿这个条件说事,你可以想该银行总行客户服务部进行投诉,一般都可以解决。买房子是高兴的事情,不要因为这个事情把银行、房开公司的关系弄僵,要不以后入户、保修等方面还要有接触,不利于事后维护,法律是一个好的武器,但是不一定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手段,多沟通,多协调,保证好心情买到称心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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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4-18
购房付款这是购房人的合同义务,购房人向哪家银行贷款这是购房人的权利,开发商本只需约定购房人的贷款到款时间就可以了,不需干预购房人向哪家银行贷款,但由于现时的银行普遍不讲信用,在接受购房人贷款申请后,趁贷款人不熟悉金融业务,故意不及时签订贷款协议,以达到在拖延时间内提高利率的目的。这样做的结果最终推延了贷款到达开发商账户的时间,所以开发商肯定会采取措施干预。如果购房人真的不让开发商干预,开发商必定追究购房者不能如期到款的违约责任,而这是对购房者不利的。
第2个回答  2011-07-26
开发商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你作为消费者有选择自己满意的银行为你服务的权利,开发商不应强迫你去他指定的银行贷款,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属于强迫交易行为,开发商有义务向你选择是贷款银行提供与你贷款购房的有关资料,以协助你完成贷款。
第3个回答  2017-08-15
开发商指定 不合理,但是没有办法,他们一般都是合作,当然不排除业务员跟银行业务员有业务往来。如果是开发商指定的银行不能贷款,你就让开发商去协调。
第4个回答  2011-07-26
指定肯定是不合理 开放商那有几件是合理的。协商不了 只能起诉 不然您找谁说理去!他指定 是因为利益挂钩 kfs不会轻易让你去别处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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