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7-01
一童喜妄言。尝牧于山,戏而大呼:“狼来也。”众急趋之。童曰:“戏。”众叹而归。异日,又呼,众视之如前。忽一日,狼果来,童大呼。众疑童戏,俱不往。童尽失其羊,恸而归。众曰:“胡不食汝乎?”
参考资料: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用处,谢谢!
第2个回答 2007-07-01
哈哈哈哈,我感到很荣幸。真没想到,我帮别人写的一篇不成功的文言文,竟然有人引用。谢谢你啊! sanghalei - 参将 八级
我是真心的,没有别的意思。
第3个回答 2007-07-01
今晚在某Q群里,某人贴了一个电台夜间心情故事的语音链接,说故事令她很感动。出于好奇,我点击进入。很长的一个爱情故事。听长故事,比看长文字,更需要心情。今晚缺少的正是这份心情。虽然没有关掉播放窗口,一直听着,但听完后,却记不清故事的内容。我想那一定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因为我看到Q群上女孩流泪的表情。
我脱下耳机,突然想起五年前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那个年代,我还有收听电台的习惯。经过这么多年了,故事的细节已经变得模糊,那是一个关于狼的故事。。。。。。
狼是一个英勇的斗士,凭借着无穷的力量,狼成为了森林之王。年轻的母狼被他的英姿所陶醉,很快他们相恋了,很快母狼也成了森林之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狼开始衰老了,开始失去年轻时的无穷力量。在森林里,失去了力量,就失去了一切。狼失去了森林之王的地位。母狼依然很年轻,她要离开不再是森林之王的狼。尽管狼苦苦哀求她留下,但她还是头都不回地走了。
狼在月夜下狂奔。他想逃离这个伤心地,但森林之大,他又如何能逃离呢!累了,狼对着月亮嚎叫。月神被狼嘈得不耐烦了,许诺给予狼一个愿望。狼说,神造万物太不公平了,人类可以享受真情,而畜生却不能。他老了,只是想在死前,感受一下人类的真情。月神答应让狼以透明的身份,去感受人类的真情,但不能流泪,否则他将会露出狼形。
狼来到了一个大城市。
小伙子,年轻帅气,他苦苦地追求一个姑娘十年了。姑娘被他真诚感动,终于答应嫁给他。这一刻,小伙子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们高兴地去办理了结婚手续,拿着结婚证书,姑娘说她要回家做一顿好吃的饭菜。脸上洋溢的全是幸福。走过马路时,一辆汽车飞驰而过。。。。。。
姑娘半身瘫痪了。除了流泪,姑娘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小伙子没有流一滴眼泪,因为她知道姑娘需要他,他必须要坚强。
又是十年。小伙子每天负责姑娘起居饮食。每到傍晚他就会用轮椅推着姑娘到公园散步。看到姑娘的微笑是他最大的幸福。
散步回到家,小伙子扶姑娘坐在床上,用热毛巾为她刷洗脸上尘埃。小伙子很仔细,脸上全是关爱。姑娘闭着眼睛,嘴角是丝丝的幸福。
狼一切都看在眼里,感动在心中。狼站在两个年轻人的面前,感动的泪水流了出来。狼终于可以看到了人类的真情。但狼忘记了月神“不能流泪”的嘱咐。
两个年轻人,突然发现面前站着一匹面目狰狞的老狼,拔腿就跑。瘫痪的姑娘不知道哪来的力量居然可以站起来,并跑得和小伙子一样快。房间的门很小,只能容纳一个人通过,但他们却同时达到门口。小伙子用力一拉姑娘,姑娘倒在地上,小伙子夺门而出。。。。。。
先前,草原上只有羊。羊吃着草,拉着羊粪,羊粪又给草原提供了养分,羊和草因此生生不息,草肥水美,怡然自得,生态和谐。
自从狼来了之后,草原上的羊与狼被冠冕堂皇的说成是“与狼共舞”。狼为草原描绘了一幅茁壮成长,欣欣向荣的景象。狼说,有了我羊可以跑得更快,体格更强壮,变得更聪明,会有更多的羊,拉下更多的羊粪,云云。
起初,草原上的羊确实出现了与狼共舞的活跃场面。狼要吃羊,羊不得不锻炼体质,奔跑逃逸,不得不用集体的智慧抵御狼的偷袭。
狼为了自己的生存疲惫不堪,不停的追逐、偷袭羊群。偶尔也能逮个坠崖的,老弱病残的,糊糊口。“与狼共舞”使羊越来越强壮,聪明。而狼的生计成了问题。狼就是狼,狼永远也不会像羊一样去吃草。狼的本性就是食肉。
狼是狡猾的,狼披上了羊皮,狼要痛改前非,狼表示要做羊。要对羊进行民主管理,羊群欢呼雀跃,自以为从此就会过上安稳的日子了。百分之九十九的羊投了狼的第一个民主管理制度的赞成票:
——每一只羊每天必须往前走100米,走不到100米者被狼食用。
第一天,就有一只羊失足,只走了99米,羊群讥笑瘸狼,夹着这只羊,送给狼食用。以后的日子里相继有各种原因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羊被狼美餐了。狼尝到了制度的好处,终于实现了自己好逸恶劳的愿望,但是,狼又引来了其他的狼,狼的胃口也越来越大。狼又出台了第二个制度:
——每一只羊每天必须拉下100个羊粪蛋。拉不下100个羊粪蛋者被狼食用。
羊群觉得吃着人家的草怎么能不给人家拉羊粪蛋呢,这也是合理的。
狼引来的狼越来越多,狼的胃口也越来越大,狼的制度也越来越多。狼要实行精细化管理。羊走路的姿势、起居、出发时间,羊毛的长短以及羊粪蛋的大小、重量、色泽等等,都在狼的考核范围。拉下优质羊粪蛋,长出优质羊毛的,无违章、无违纪的,实现“双百”,“双无”“双优”的羊可以到阴坡上吃草,阳坡上晒太阳;达不到“双百”“双无”“双优”的羊只能在阳坡上吃草,阴坡上拉粪。末位者被狼果腹。狼群设立了多级管理层,有了更多的岗位,有监督、督导、检查、查验、验收、考核、核算、等等,狼的地位合法化了。
羊羡慕狼的生活,羊开始不安心了,羊也要做狼。有的羊披上了狼皮,吃上了狼赏给的羊下水里的半成品食物。闻的腥味多了,羊也有了狼性,先是吃羊下水,后来也慢慢地吃起自己的同伙了。变成了食肉一族。
狼越来越多了,羊越来越少了。越来越少的羊越来越不想做羊了;越来越多的狼的胃口越来越大了。草原上最后一只羊被狼吃了,羊的历史结束了,草原也枯竭了。
第4个回答 2007-07-01
我出生在甘肃天水,在历史上这个地方叫秦州。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这个地方是属于陕西。与甘肃省更西北的甘州、肃州的风俗习惯完全不一样,近代才把秦州划分到了甘肃。我们天水的许多语言、风俗、饮食习惯更像陕西,天水与陕西的联系更紧密。秦州人从历史上就是给陕西人当“麦客”,秦州人去当“麦客”时,总是带上一袋炒面。有麦子割时,吃陕西人的饭,没有活干的日子,就吃自己带的炒面。所以,陕西人把我们秦州人叫“炒面客”,而把整个的甘肃人都叫“洋芋蛋”,因为甘肃人的主要食物是土豆。无论陕西人如何看我们甘肃人,甘肃人心目中八百里秦川的陕西,是富裕的,是诱人的。
解放前,天水有一所国民党的骑兵学校,养了许多军马。据说马得病死了后,就把它们扔到我们村子对面的山沟里面去,马的尸体吸引了许多狼,方圆几百里的狼都汇集到我们村子附近,据村子的老人讲自从有了骑兵学校,我们村子附近的狼成倍地增长。解放后,我爷爷回到了村子。据我父亲说,我爷爷常告诉他,当农民太轻松了,太好了,比打仗轻松多了,也没有任何危险。他在我们村子对面的山上开了一块荒地种土豆,这块地到现在地名还叫“狼窝里”,在地边上有一狼窝,里面有许多狼。据我父亲说,他小时候跟我爷爷在地里刨土豆,地边上的狼在跑来跑去,互不侵犯,相安无事。
我们村子对面的半山坡上有个小村子,叫河沟里。这个村子住着几户人,有一户人家的媳妇是从阶州娶来的。阶州是历史上甘肃的一个州,现在的地名叫陇南。所以她讲话和我们当地人不一样,大家都叫她阶州媳妇。她有一个女儿,女儿很小时,她带着女儿在地里干活儿,狼来把女儿叼走了。阶州媳妇看见女儿被狼叼走了,一直追狼,狼叼着女儿跳下了几丈高的悬崖,阶州媳妇也跳下去,跳到了狼的身上,狼丢下她女儿跑了。多少年以后,我回到老家,很关心这个小女孩的下落,村里的人说,小女孩长大成人了,已经出嫁了,嫁给了镇上的一户富裕人家,现在日子过得很好。
我七八岁的时候,当时爸爸右派还没有平反,我们还在农村,养了一头猪。这头猪不是我们当地的品种,是头洋猪。喂猪的事情基本上全是我干,从小就盼望着猪长大,杀猪过年,这对小孩儿来说是最高兴的事情。天天喂猪,是件很累的事情,似乎和这头猪没有多少的感情。一天晚上,一只狼跑进了我们家的猪圈,猪大叫,我爸爸冲进猪圈赶走了狼,猪的嘴被狼咬掉了一块肉,猪吓得全身直打哆嗦,紧紧地靠着墙。爸爸赶走了狼,我拿着煤油灯去给爸爸照亮,看看猪的伤口。从这件事后,我好像和这头猪有了很深很深的感情,在和狼的战斗中,我们和猪是一条战线的。过年了,这头猪被杀了,让我们家过了一个高高兴兴的年,在煮好的猪头上缺了一块儿肉,妈妈说这就是那天晚上被狼咬掉的一块儿,这是我记忆最深的。
又过了一年,我们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条反标,大队书记把所有识字的人全都召集起来,要破案,昼夜不能回家,关了许多天,也不在地里干活儿了,写反标的反革命案也没有结果。最后,大队书记决定用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决定谁是写反标的反革命分子。一天深夜,我爸爸突然跑回家,跟我妈妈说,投票结果是他的票最多,可能要出事了,他告诉我妈妈,第一反标不是他写的,无论到什么时候都要给他伸冤;第二,一定要带着两个孩子活下去。在睡梦中我被爸爸妈妈叫醒了,爸爸又简单地跟我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说他有可能成为反革命了。他说我是一个男孩儿,一定要像男子汉一样,要帮助妈妈和妹妹一起活下去,无论到任何时候都要活下去。他反复强调反标不是他写的,要为他伸冤。当天晚上我感到了恐怖,比那天晚上狼钻进了我们家的猪圈更恐怖。也是从那天晚上起,我发现我长大了,我身上有许多的责任,要保护我的妈妈和妹妹。最后我们村子的反标案件破案了,是耕读学校的一位老师写的。这位老师曾给我上过课。接下来的日子就是这位老师被五花大绑、游行批斗。他旁边总有两个持枪的民兵,我见到后很害怕,我怕民兵用枪把这位老师打死在我面前。
又过了一年,我们村子来了许多知识青年。我家的鸡圈里有四只鸡,过了两晚上全没有了,许多人说不是狼叼走的,是知识青年晚上偷走煮了吃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们家的四只鸡是被狼吃了,还是被知识青年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