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交通法规定,任何情况下发生追尾事故,全部责任由后车承担。此次事故中,故障货车没有打开警告灯,也没有摆放警示标志,在最后定责时“可能”会划定一部分,也只是“可能”,但由于摩托车无牌驾驶人无证,违法情节在先,如果实际情况中又有超速或没有按照路道标线行驶,那还是会判全责。这种情况最多货车会受到交通法中关于在行车道上停车的相关处罚,其他的其实还是由追尾摩托车承担。没办法的事,不管前车是急停也好,还是黑漆麻糊停在路中间也好,一但发生追尾事故,后车就没理可讲。而且摩托车无牌驾驶人无证,就算想讲理,也没地方讲,因为相比行车道停车和意外停车没有采取警示措施的过错来讲,无照驾驶无合法手续的机动车这个违法情节更严重。另外你说交警赶到时货车已经放好警示标志,这个如果提起上诉的话也是合理的,因为在事故发生以后,在相应位置摆放警示标志物是交通法中明确规定的,真的没理可讲,去哪都告不倒的。其实你仔细想想交通法中这个追尾事故后车全责是很有道理的,机动车在行驶时,驾驶人的注意力应该集中,与前车车距控制、一定距离内路况判断、紧急情况的处理,这些都是驾驶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雨雪天路滑,追尾了,对不起,你全责,因为路滑,你尾随其他车辆时就应该拉大车距。大雾天气,追尾了,对不起,你全责,因为能见度不好,你应该打开车灯控制车速。高速公路弯道,追尾了,对不起,还是你全责,弯道可能会被护墙等障碍物阻挡视线,你应该提前减速通过弯道。总之不管前车什么过错,你追尾,就没理可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