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另一方再婚能否继承原配偶父母的遗产吗

如题所述

配偶本就不是对方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不管是否再婚,原则上都不能继承对方父母的遗产。
除非是丧偶后对对方的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有权要求适当分割,但这个也与是否再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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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7
即使不再婚,也无法继承原配偶父母的遗产。如果尽了主要照顾和赡养义务,可以要求适当分得。
但原配偶父母立有遗嘱的除外,那样的话也是遗赠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咯。
p.s.即便配偶没有过世,也不存在继承配偶父母的遗产这样的法律关系,是配偶继承其父母的遗产,然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双方所获遗产、遗赠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被继承人明示遗产只是给自己的子女一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13
1,丧偶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由丧偶儿媳、女婿继承的,丧偶儿媳、女婿一般没有继承权
2,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如果其有后代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应由其继承的遗产份额
3,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是:丧偶儿媳、女婿,对原配偶的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相关法律规定:
(1)《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继承法意见》
29、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第3个回答  2011-07-17
不能,儿媳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在尽到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第4个回答  2011-07-17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纵横法律网 姜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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