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病去世....房子才买两年,合同全是丈夫名字,未办理房产证.现在如何办理?
一.我们和公婆不在同一城市,但关系很好.我打听过,以后要处理房产,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公婆在当地公证放弃房产,由我继承处理.请问这个要收多少费用?需要评估房产再作价收费吗?
二.关于办产证,我咨询过有两种办法:
1.找开发商提出合同更名,再办证.但开发商居然说要收取总房款5%的更名费.我觉得无法接受.国家有针对我这种合同更名收费的相关政策吗?
2.直接拿原合同和一些公证,证明去房产所在房地局办证.继承公证收费总房款1%.这个合理吗?
这些对我而言都不是一笔小费用.
我为这些在陌生城市奔波咨询,身心俱疲,心灰意冷.只想早点办好产证处理房产,回家乡重新开始生活....望高人指点一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