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27进公司。我5月12日代签了别人的快递,因为是公司的地址(我不认识收件人),我就签了拿给保安了。6月15日快递公司说收件人没拿到快递,追问我的下落,我也找不到。公司的监控系列3月就坏了,看不到录像。里面是一张1万8的增值税发票1、2联,现在快递公司给两种方案我选择,一是17%增值税由我承担8个点,大约1400元;二是挂失这张发票的费用由我出,大概700块,叫我打到快递公司的账户上。我应该怎么办呢?郁闷了我,一个签名让我买这么大个教训。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
会罚多少?
追答具体不清楚,那要看税务局的人狠不狠。
我原来在的那个单位也出了一件同样的事情,所以特地跑到税务局去问了,他们只说要罚款,而我们那个老板当然不同意,后来也就不了了之。其实这个问题可大可小,不就是你所在的单位少了点抵扣,关键在于你们领导的态度。(最好不要去税务局,那些人可是喂不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