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和道学的 发展轨迹 及二者对山水的认识和理解

如题所述

道家的观点是无为和天人合一,崇尚自然

自己去图书馆查,哲学或者宗教学,查“自然观”有很多的。
比如说:http://www.quming.net/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9
试论道教自然观的现代价值

姜守诚 厦门大学哲学系宗教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摘要〕本文以道教自然观为核心、围绕伦理观、价值观、方法论三个方面力图探讨道教文化中所蕴含的现代价值及其对现代社会的有益启示。全文共分五部分∶一、引论;二、物无贵贱∶生态伦理观;三、无为自然∶天人关系论;四、观天察地∶科学文化法;五、结语。

〔关键字〕道教自然观生态伦理价值

一、引论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被誉为“中国文化之根柢”的道教文化乃是集华夏文化之大成,其内容包罗宏富,影响久远深刻。

开放性与多元化是中华文化的鲜明特征。正是得益于兼容性特点,传统文化具备了较强的适应能力,不仅克服了固步自封的弊病,而且通过不断汲取新的理论滋养使思想之树常青,不断地为人类社会提供新的精神动力。道教文化作为传统文化一部分,也是在吸收各家理论精华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文化类型。纵观整个道教发展史,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道教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承袭与创新的不断整合中发展、成熟起来的。这也是道教文化能够历经千馀年风雨而始终传承不息的生命源泉。通过不断的新陈代谢,道教自发地扬弃了与社会需要相抵触的思想成份,代之以贴近现实的应用理论。在漫长的历史演绎中,道教文化始终在中华民族历史文明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斗转星移,历史已经推进到了21世纪。在科技浪潮的冲击下,道教文化应该以什幺样的姿态应对时代的挑战?以什幺样的方式把握历史机遇?如何能够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为社会建设服务?这些问题,无论是道教界还是学术界都是普遍关心的。

笔者认为,道教文化的发展既要保持历史传统,又要符合现实需要、与时代相合拍。道教历来就有关注自然、关注社会、关注人类的优良传统,可以说是出世与入世、超脱与现实兼俱的宗教。这一独特的宗教文化内涵,注定了道教与社会现实的密切联系。本文仅从道教自然观的角度,来探讨道教文化所蕴含的现代价值。希望通过对道教自然观中的伦理观、价值观、方法论等方面的阐发,我们能够从中获取若干有益的启迪。

二、物无贵贱∶生态伦理观

近年来,环境问题逐渐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不少有识之士大声疾呼∶人类面临着一个共同的危机,即生态环境危机。如何克服这一危机,道教自然观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也许会对我们有一些参考价值。

自然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空间。它为人类万物提供生活滋养。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与人类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因此,环境问题成为关系到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重要课题。20世纪以来,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飞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诸如物种灭绝、工业污染、温室效应、能源危机、人口剧增等一系列严峻的现实问题。人们必须从以往“征服自然”的痴迷中惊醒过来,重新审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令许多中外学者惊叹的是,早在两千多年前道家学派所倡导的“回归自然”的环境保护思想,穿越漫漫历史长河,在道教文化中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宏扬,这从“物无贵贱”的道教生态伦理观中即可得到体现。

尊重自然、善待万物是道教生态伦理观的重要内容。道教认为,自然是道性的显现,万物皆念道性,即“一切有形皆含道性,一切有生皆含道性”。《西禥经》云 ∶“道非独在我,万物皆有之。”天地万物、山川草木、花鸟鱼虫等一切有形、有生的存在物都是大道运行演化的结果,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虽然由于禀赋道气清浊不同造成万物形态迥异,但在含蕴道性这一点上,人与万物是相通的、平等的。这也是对《庄子》“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山木》)思想的深化。道教反对从功利主义角度出发,过分强调有用与无用,人为地将万物划分出高低贵贱的作法。道教认为,将人类视为万物主宰的任何企图都是错误的。在对待物我关系问题上,主张以“道”观物,否定以“我”观物。以“道”观物,就是承认万物有其自身规律性,主张尊重自然万物的属性,保证一切有形、有生之物享有同等的存在权利。以“我”观物,就是在处理物我关系上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自我得失为判断标准对万物加以取舍。道教认为以“我”观物的原则立场是与宗教理想相违背的。这是因为自然界万物共同存在于这个纷纭的多样世界里,彼此依存、相互需要。自然界中没有造物者,没有主宰者,万物都是能量转化链条中的一部分。自然界内部就如同一个同构互感整体。在这个整体系统里,物与物之间,人与物之间都是息息相关,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物质本身并无贵贱分别,如果执意将万物划定为不同等级,并对处于所谓“低等”的存在物肆意加以破坏的话,就会导致整个生态均衡体制的紊乱,物质世界的和谐稳定性将不复存在。这些都表明道教对自然界的整体性已有了深刻认识。

三、无为自然∶天人关系论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关注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道教自然观的理论核心。从哲学角度分析,天人关系理论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如何洞察、掌握客体自然界。二、人与物这一对主客体如何相互联系、发生作用。道门中人在长期的理论探索中充分认识到,人类要解放人与自然的矛盾就必须彻底消除主客体之间的对立,真正做到天人相参,主客合一。而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途径就是要“法自然”、“为无为”。东晋著名道士葛洪在其《抱朴子内篇》中云∶“天道无为,任物自然。”(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中华书局出版社,1980年版,第136页)“任物自然”就是要顺应“无为”之“天道”,尊重自然的客观规律,使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最终达到整体和谐状态。唐代道士成玄英亦云∶“随造化之物性,顺自然之本性。”(成玄英《南华真经注疏》,《道藏》第16册第384页,文物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96版)这句话中其实包含着两方面内容∶顺应自然与超越自然。这二者又是相互依赖、密不可分的。顺应自然是超越自然的前提、方法和手段;超越自然则是顺应自然的宗旨和目的。成玄英认为,只有将顺应与超越相融合,才能在天人关系问题上彻底消除人与自然的紧张,建立起一个共荣共存、协同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才能成为现实。

从某种角度看,“无为自然”的天人关系论实际是对人类中心主义思潮的否定。道教认为人体是能量小宇宙,自然界是能量大宇宙。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也是自然界的产物。人体小宇宙只有与自然大宇宙相协调相沟通,才能获取源源不断的能量供应。现代科学技术已经证明∶自然界是一个有着内在规律和运行秩序的全息性统一整体。如果无视这些规律而仅以人类利益为中心,为求短期效益,缺乏战略眼光,贸然将人的意志强加到自然界,不仅不能征服自然,反而会加深人与自然的矛盾。因此,就长远效果而言,缺乏科学依据片面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所谓“人定胜天”,非但未能达到主宰自然的目的,反而会遭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

四、观天察地∶科学方法论

道教自然观的现代意义还体现在科学方法论方面。道教思想中蕴含着许多值得珍视的科学精神。业师詹石窗教授指出∶“与世界上其它宗教相比,道教可以说是最重视科技的。”(詹石窗《道教科技哲学与现代化》,载《中国哲学史》,1999年第1期,第76页)。道教的“重视科技”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自然界的“观天察地”的探索过程中体现出来的。道门中人历来重视对自然界的观察与认识,正如英国人李约瑟博士指出的那样“道教对自然有着深刻的兴趣”。通过将客观观察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道教积累了丰富的自然科技知识。这些知识涉及到天文地理、星体运动、云雨气象等自然观各领域。如果考虑到当时的科技水平,我们就会发现这些知识成果的取得是难能可贵的。况且,道士们已不满足于仅停留在对表面现象的观察上,而是试图探求现象背后的本质,这已经十分接近于现代科学中普遍运用的观察与论证的实证方法。业师詹石窗教授认为∶“在《道藏》中有许多著作反映了道门中人观察天地的活动。……值得注意的是,道门中人面对观察到的天地物象并非停留于一般的描述,而是力图作出某种解释,……这说明道门中人的观察记录实乃蕴含着哲理思考,这种思考是建立在‘观察’的前提,但又超出了一般观察的感性水平”。 (詹石窗《道教科技哲学与现代化》,载《中国哲学史》,1999年第1期,第77页)

许多学者已经指出,中国古代科学技术水平的总体落后,主要原因在于观察和实验的科学方法的缺乏。这与历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官方儒学对具体实践活动的轻视有直接关系。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士们将观察自然、认识客观事物的工作视为“下品”,主张通过“反观”“内省”的认识方式来实现对外部世界的体悟。因而,严重阻碍了实证色彩浓厚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成为导致中国古代社会落后的重要原因。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道教能够冲破层层阻力明确提出重视观察、重视实践的主张,强调观察实践的客观性,顺应了时代的发展需要,极大推动了社会进步,有着深刻的历史意义。直到今天,这种强调观察客观性的科学方法论对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仍旧有着重要的启示价值。

五、结语

但是,我们也应该指出,道教自然观除了科学的、客观的理论之外,还杂糅了不少神学的、迷信的思想成份。正如我们不应该否认道教自然观中蕴含着丰富的有着现代价值的科学思想一样,我们也不应对糅合于其中的非科学成份视而不见。对于这些成份,漠视或否认都是不正确的态度,而应该“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实事求是的对它进行一分为二的辩证分析,剔除其宗教神学的杂质,吸取其合理的科学内容”(卿希秦《试论道教对中国传统科技的贡献》,载《中国哲学史》,1999年第1期,第74页)。我们应该看到,作为宗教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道教自然观毕竟是为其宗教信仰主义和神学崇拜提供哲学理论依据。究其理论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性,都是为了论证宗教信仰和实践的合理性、宗教理论体系的完善性。因此,这就决定了道教自然观必然地笼罩着神秘主义色彩。在对某些自然观问题解答时,以宗教说教为目的,从主观意志出发,对自然界的某些客观现象作出了简单的,甚至荒谬的宗教性阐释。这些显然不符合客观事实,也是与科学精神相违背的。因此可以说,同其它宗教一样,“宗教虚构性”与“方法机械性”也是道教自然观的两大缺陷。我们在对道教自然观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区分科学与迷信、精华与糟粕,将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而进行的探讨,将会对研究道教文化乃至传统文化产生重大的影响。

笔者认为,我们在对传统文化进行研究时,应该采取历史与现实、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方法,从立体的、多维的角度对该文化类型加以考查。对某种文化进行客观评价要结合不同时代的文化背景,任何脱离现实基础而对传统文化妄加指责的作法,都是不可取的。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类型也是如此。我们在批判宗教消极作用的同时,也要承认∶在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史上,宗教毕竟起过无可替代的作用。对此任继愈先生有过深刻的阐释∶“人类没有宗教到产生宗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种标志,也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必由之路。……不研究宗教,就写不好政治史、经济史、哲学史、科学史、文学史。”(《云南宗教文化研究丛书》序言第2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因此,以一种理性的客观的态度,来探讨宗教(包括道教)对人类文明进步的作用并挖掘其中蕴含的现代价值,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

注释∶

①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②卿希泰、詹石窗主编∶《道教文化新典》,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③何光沪、许志伟主编∶《对话∶儒释道与基督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④卢国龙着∶《道教哲学》,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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