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退伍伤残军人,于1984年11月退伍转业工作。现有一些劳动关系解除及社会保险缴纳问题。

我父亲今年48岁,是退伍伤残军人,于1984年11月退伍转业安置进入天津海豚炭黑有限公司工作,属于永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直至退休。并且该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属于提前退休范畴,即55岁退休。因公司经营不善,于去年申请了退出市场,并开始对厂内所有人员进行安置工作。我父亲属于大龄人员,对他的安置办法企业的答复是按照工龄给予一次性补偿,也就是买断。但是具体执行办法却与公司给出的书面文件不符,所以我父亲不服从买断的解决办法,希望公司按照正常法律规定的办法予以解决。同时,企业明确买断手续截止到2011年3月31日。
从2011年4月起单位已不再支付最低生活保障,且终止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在续缴。
父亲工作了29年,不想对以后退休领取退休金有什么影响,并且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现举例我有一些疑问,希望大家能帮我解答或想想办法。
1.公司现在是否还应给予劳动解除的一次性补偿?
2.公司停止发放每月最低生活保障及停缴公积金是否合法?
3.在网上查的社保明细显示,公司从1993年1月起开始购买社保,但视同缴费年限为11年2月,这是什么意思?
4.这种情况,企业最合法的解决办法是怎样?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能争取到最大利益的方法是什么?

谢谢!

  一个与你父亲同时代退役转业的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的问题:
  你讲的很细,里面表露出你的一份孝心和对父亲的一份崇敬,对军人的一篇尊重。这是我们对你们80后、90后一代(我儿子也是80后)非常令人欣慰不已的事情。
  因为你没有讲你父亲是几级残疾军人,这里面就不一样了。六级以上的,不是特殊工种提早退休的问题,而是因为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而提早10年(50岁)退休的事情(我就是53岁,以前信息不知道,所以晚了三年退休);那么七级以下的就只有走你讲的特殊工种早五年的路线了。我倒希望你能够用追问的方式告诉我你父亲的残疾等级。我会告诉你具体处置方式。
  1、作为一家不景气的公司,倒闭、破产在我们南方是十年以前就屡见不鲜的了,我们不少战友就是作为买断处理的多数;这样的处置是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的,就是对残疾军人、残疾人等的特殊群体,他也可以有接受单位或上级部门予以调剂安置,因为硬是要一个上级部门的调剂安置,单位也不会好,工种也是可有可无的,没有上升的空间,还会招人白眼,何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你要考虑的事就是补偿多少?假如50岁(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假如55岁每月折算有月薪多少?另外你父亲还可以因为公司倒闭,得到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月要600-700元的),
  我有不少与你父亲差不多年纪的下属(当然受伤比较轻或者没有),就是一次性买断,然后再道私企就业,社保规定的底线是15年缴费年限,他们就是把单位要交的部分,与老板签订协议全部或打折后直接补贴给了自己。
  所以一次性补偿不一定就要定义为坏事,完全有可能坏事变为好事。特别是对你父亲那样残疾军人、又可以提早退休的,你说对吗。
  2、如果是属于买断性质的,你父亲也签了字的,那就与原单位没有了关系,公司这样是合法的。但是从你的描述里你父亲有社保金的缴纳,说明不是买断,而是一种停薪留职的方式,在10以前就是成为“协保”方式,这种方式对于个人是不吃亏的;有人帮你交社保金,对于就业者应聘就是一张王牌,企业最喜欢了,用工成本低了不少。
  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这个国家不是强制要求的,不少企业合同就是不发公积金的,社保局也没有办法制裁的,用工合同上面描述的公积金有否?数量?就是唯一可以保护自己的证据。作为一家退出市场的企业(就是注销、破产企业)不再缴纳公积金,谁也只能无奈,它也不可能再与职工签订缴纳公积金的合同。
  3、我国改革开放30年,一直在模仿、学习先进国家的法律和体系的。比如残疾军人过去就有在乡、在职之分;等级也与国际分级制不一。比如过去转业到城市的不犯错就不可能失业的,现在被失业的数不胜数,这是坏的。
  也有好的,比如我是1991年从转业安置的机关辞职,就是一无所有的一个,因为那时候养老金、医疗费全部要从单位而来的(日本模式就是,我们学的是欧美社会保障模式),现在我尽管没有单位,也因为工龄31年(包括插队、军龄、工龄)就有社保局发放养老金,因为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就有免费的医疗(不是六级以上或者平民退休也有医疗保险,但是自己要承担一部分);我不知道天津有没有对转业到企业的干部发放养老金补贴(转业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养老金比率是悬殊到1:2:3的),我们这里今年已经发放600一月。
  更有讲不清的,明明是农村的,他倒是一个企业家;明明是城市的,但是失业了。国家无法予以统计,也没有精力一一清点区别对待的。
  所以国家就对工龄问题作了全国一刀切的解决:1992年以前的工龄(包括插队下乡的、军龄等)全部转换为缴费年限,从1993年起只有缴费才是缴费年限(劳保工龄)。你讲的“视同缴费年限为11年2月”,我的推算就是你父亲是1981年的新兵,所以才有11年2月视同缴费年限,加上1993年以后的缴费年限,一定超过15年的社保缴金和领取养老金的底线年了。明白吗?
  4、实际上我在上面已经把你第四个问题已经回答了。在我看来,你父亲的单位做法是在上级作指导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一个时违法的。你就是有意见,也没有什么可以有大的转变,更谈不上法律保护的问题。
  你问:争取到最大利益的方法?如果是我,我一定会一次性买断,拿他个八万、十万的存它个五年的定期也有每年6%的受益,作其他投资也不见得会差;如果你父亲是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不愿意做了就去拿失业保险金,一个月600-700的,等他两年再去申请退休。如果七级以下的轻伤残疾军人,就去就业,不讲好的企业,特别是私企,对一个曾经的军人很是欢迎的;就是找一个公益性岗位(里弄里居委会当个支书、做个税务、市容协管),工资也不见得会低;等到55岁就去申请退休。反正一次性买断的钱就是你们家里的一笔意外收入了。
  祝你父亲好运!祝你家庭幸福、安康!追问

非常谢谢您耐心的回答我的问题,我父亲应该是八级或九级伤残,每个月在民政部门领取伤残军人的那个补助。

追答

那就是我们那个战役的最轻残疾军人了,应该八级(2005年以后才有9、10级的);买断能够拿多少?你不方便的可以不讲,我有一个1979年参军三月上战场的小战友(子弹打在屁股肉上,也是八级残疾军人),2009年买断工龄拿到了11万,现在在一家私企做领班,混的不错,一个月4-5千的(刚进去只有1500)。

追问

按照我父亲公司的计算方法,能拿到的买断费用才六万多。所以我之前提到的,我父亲没有办理也是因为不能认同这一点。现在来说这是次要的,因为我们没有按照公司的期限办理买断,现在有没有这六万还是另一回事了。现在关键的是社保和以后安置问题。您以上的回答我很仔细的看了,也看明白了。我会到公司相关部门和社保部门再问问的。谢谢您帮助我,也祝您身体健康!

追答

在天津拿他个六万,再去就业!不会吃亏的。万一吃亏,就去找民政局申请生活困难补助,民政局还是要管你父亲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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