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个人原因

对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工作后,非个人原因尚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且已符合相应中级资格条件,允许其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七年直接申报工程师,)我想问问什么情况下是非个人原因?

个人原因就是不是因为自己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比如你毕业多年,本因参加评定技术等级或职称评定,但是因你所在单位没有开展此项工作,而造成你本应取得资质却没能取得。一般在小单位工作此类问题会发生。总而言之,就是造成的原因不是在自身的均属非个人原因。.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是否个人原因没有太大的联系;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无论受伤程度如何,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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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2
非个人原因就是不是因为自己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比如你毕业多年,本因参加评定技术等级或职称评定,但是因你所在单位没有开展此项工作,而造成你本应取得资质却没能取得。一般在小单位工作此类问题会发生。总而言之,就是造成的原因不是在自身的均属非个人原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1
不管什么情况,非个人原因!都跟你无关,理由很简单,在当今社会工作,看上面的要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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