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家摔倒了,打的120电话,120车来了之后,车上却什么急救设施都没有,连最基本床都没有。别说担架了,氧气、心电什么设施都没有,车破得不像个样。到医院后做完脑CT后,是脑出血,进病房了也没有什么急救措施,只是给我老公打了一个吊瓶、带上氧气,连冰帽、止血针都没给用,医生就走了。直到两个小时后医生来给打了一针安定,打完安定后医生又来看了一遍,说病人的右眼瞳孔放大,准备做手术开始剃头。头刚剃完我老公两个眼睛的瞳孔就都放大了,医生就说救不了了。前后只有3个小时左右,3个小时能做很多急救措施的。为什么都没有?
在此:我想问问作为120急救按照规定应该具备哪些必要措施?我们已经决定诉诸法律,是作为医疗过错进行起诉还是作为医疗事故作为起诉比较好?还有什么要注意的,请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