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明确不再续租,乙方应配合甲方看房

我的合同中有这么一条,也就是说我必须在期满的一个月前和他联系确认不租,否则算我违约?
这条合同是不是在语意上有问题。“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是“前一个月前”还是“前一个月中”?
如果对方说我违约 我有没有什么可以解释的或者反驳他的呢?
(目前的状况是我还有半个月合同就到期了,他才通知我问我续约不续约,我说不续,他就要求我配合他看房)
我觉得合同中并没有写我非要去联系他来明确不再续租,或是他来联系我确定我续不续租。这个是谁的义务。所以这个条款我看不太明白 有好心人能解答一下不?答的好我加送分~

帮你答复如下: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明确不再续租,乙方应配合甲方看房 ”的意思就是在租赁合同快期满前的一个月(比如合同期是到2011年8月31日到期,那么你需要在2011年8月1日前给房东说明是否续租),你需要向房东说明是否续租,如果你不要求续租的话,你需要配合房东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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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03
想那么多干嘛 不租就不租呗,收拾收拾东西,如果你时间方便的话,让别人看房,然后自己也赶紧找地方,不就得了,考虑的再多,一点用都没有。太斤斤计较了。。。。追问

你是猪啊 我的押金在人家手里头 我能不考虑吗 你有钱啊 我没钱啊 他扣我押金 我不想办法要回来吗?什么斤斤计较 你以为我想斤斤计较?

追答

哦 没考虑你的押金 抱歉。。。

追问

没事 我已经搞定了 你态度不错 分给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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