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新民市大喇嘛王家窝堡村河滩地是什么部门

如题所述

辽河干流行洪保障区及生态建设回收回租土地是按辽宁省政府恢复辽河自然生态进行的一项工程。辽河干流行洪区恢复自然生态及生态建设回收回租土地补偿标准按新政发[2011]5号文件《关于印发<新民市辽河干流行洪保障区及生态建设回收回租土地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补偿标准为:家庭承包田每亩每年600元,村集体土地每亩每年300元,每年补偿一次到2027年土地调整。补偿资金按方案走程序5月份发放,回收回租的土地停止耕种。追问

家庭承包田于2010年栽的树 树死了 听说栽过树的土地(不管树的死活) 土地都不给补偿 是真的吗 如果是真的该去哪投诉 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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