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医药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研发和生产抗癌 药物。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数

麻烦知道如何解答的乡亲们帮忙解答解答,急要答案啊啊啊啊啊啊~先说谢谢啦
最近,该公司的市场分析人员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和分析,打算新建一项大型的医药生产流水线。该投资项目总共需要一次性投入资金7.2亿元,预计该医药生产流水线建成后每年可增加息税前利润85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折旧采用直线法。行业平均税后投资收益率10%。若不考虑新建生产流水线,股份公司每年仍可保持目前的每股收益水平。

  丽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医药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研发和生产抗癌
  药物。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数(均为普通股)为60000万股,公司控股第一大股东丽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36000万股,占60%股份,但不能流通。2010年12月31日,丽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0亿元,股东权益总额22亿元,其中股本6亿元,资本公积10亿元,盈余公积2.4亿元,未分配利润3.6亿元。2010年公司每股收益为0.30元,平均债务利率为8%,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30%。公司过去几年在广告宣传方面有较大的投入,创造了品牌,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信誉、在国内医药市场中占有一定份额,经济效益较好。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丽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明显感受到了来自同行业竞争的压力。企业只有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才能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最近,该公司的市场分析人员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和分析,打算新建一项大型的医药生产流水线。该投资项目总共需要一次性投入资金7.2亿元,预计该医药生产流水线建成后每年可增加息税前利润85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折旧采用直线法。行业平均税后投资收益率10%。若不考虑新建生产流水线,股份公司每年仍可保持目前的每股收益水平。
  目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丽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身资金不足,不仅不可能对上市公司进一步追加投资,而且希望能从上市公司获得资金。为此,丽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建议该投资所需的资金全部从外部筹集,且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以最近三年有否分配现金股利作为公司融资前提,要求上市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丽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责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第一大股东丽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制定本公司的筹资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据此公司财务部制定的股利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末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5元。同时公司财务部也提出了五项筹资方案供公司董事会审议选择,其筹资方案如下:
  方案一:以除第一大股东丽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2010年末在册的公司股东为基数,每10股配3股,预计配股价格10元/股(目前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在12-14元/股),面值1元/股,共融资72000万元。
  方案二:在资本市场上增发新股6000万股,发行价12元/股,面值1元/股,共融资72000万元。
  方案三:在资本市场上按面值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2000万元,每份面值100元,五年期,每年支付利息,第一年利率1.5%,第二年利率1.7%,第三年利率2%,第四年利率2.3%,第五年利率2.5%;债券发行一年后可转换公司普通股股票,每份债券可转换11股普通股股票。
  方案四:在资本市场上增发新股3000万股,发行价12元/股,面值1元/股;再按面值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000万元,每份面值100元,五年期,每年支付利息,第一年利率1.5%,第二年利率1.7%,第三年利率2%,第四年利率2.3%,第五年利率2.5%;债券发行一年后可转换公司普通股股票,每份债券可转换11股普通股股票;共融资72000万元。
  方案五:在资本市场上按面值发行公司债券72000万元,每份面值100元,五年期,年利率6%,每年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部提出的2010年度的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获通过;但财务部提出的五项筹资方案在公司董事会上发生了分歧,意见无法统一。代表第一大股东丽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认为,应在方案一和方案二中比较选优;其他董事认为应选方案三或方案五。

  关于丽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部分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总资产 300000 340000 400000
  股东权益 196000 202000 220000
  净利润 10000 12000 18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800 10800 14000
  三、实训要求:
  1、优筹资方案,并计算、说明理由。
  2、为什么第一大股东既要求公司配股、增发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分析投资项目是否可行?
  3、选择最新股以融资,又要求上市公司高额分配现金股利,是否相互矛盾?请你分析并谈谈你的看法。

  是这道?

  请问有谁可以解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01
本报讯(记者孙莹)一扇塑钢窗从17层的高楼上突然坠落,冲着楼下过路的一对母女砸下,千钧一发之际,路过的史女士一个箭步冲上去推开母女,自己却被钢窗砸伤。史女士将房屋的房主和使用人告上法院索要赔偿。今天上午,西城法院一审判决房主和实际使用人赔偿史女士各项损失12万余元。

50岁的史女士去年3月从内蒙古老家来京治病。3月29日上午,史女士从人民医院就医后,走到西直门南大街时,旁边一幢高楼17层一住户家的塑钢窗户突然脱落。“史女士看到了坠落的塑钢窗,但前面一对母女却丝毫没有发觉。她冲上前抱了一下孩子,并将母女推开。小女孩只是受到了一点轻伤,那位母亲也没有大碍,塑钢窗直接砸到了史女士背上。”史女士的代理人告诉记者,史女士是低保户,平时靠在宾馆当清洁工过活,生活比较拮据。获救的母女俩也是从外地来京打工卖水果的,经济也不宽裕,没有能力给史女士经济补偿,只能在感情上表示感谢。

经医院检查,史女士右上臂外伤,右肱三头部分断裂,腰背部软组织损伤等,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发后,阴虱,西城区民政局确认史女士是见义勇为行为,为其颁发了见义勇为人员证书。代理人告诉记者,史女士经过了三次手术,目前还没有完全康复,胳膊还抬不起来。为了索要赔偿,史女士将房主范女士和房屋使用人纪先生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史女士为救助他人,被脱落的窗户砸伤,范女士作为房主,纪先生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应对此次事件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房主和房屋使用人赔偿史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