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晚上什么时候打野兔最好?

如题所述

晚上逮野兔最佳时间因该是天快黑到晚上9点这段时间到凌晨五点,这段时间因人干扰的因素减少,野兔会觉得比较安全,当然也是野兔进食或出洞活动的时间,9点过后,夜深,野兔也会因为睡觉,出来活动的野兔也会减少。

野兔狩猎方法

①准确选定猎场,是十分重要的第—步。 猎人进入猎场之后,还要观察兔子的足踪是否密集,足踪、粪便是否新鲜等。如果兔踪密集,新踪多,主径跑道被踩蹬得新土翻露或雪地足踪密而新,猎人进入猎场搜索,不久即能惊起野兔,那么,这个猎场野兔的储量多,应该很好地组织猎捕。如果猎场兔踪少,或者旧踪多,新踪少,甚至见不到新踪;或者旧粪多,新粪少,那么这个猎场中的野兔已经不多了,没有狩猎意义。野兔不多的原因很多,可能是:在猎人到达猎场之前,已经有人先在此地狩猎了,所剩的狗漏子不多,所以旧踪多新踪少,也可能去年猎捕得太酷,种兔太少,再加气侯、雨水不利,幼兔死亡率太高,也可能因为兔的生活条件受到严重破坏,加水源枯竭、水源被农药污染或猎区和猎区附近住进了狼(狐)食。

②猎人进入猎场搜索野兔,发现它们才能猎捕它们。猎人必须热悉野兔的踪迹,根据踪迹才能找到兔子。野兔在觅食地吃饱了以后,往往用力一跳窜向道路,或者一面觅食一面行走,最后循着原踪返回原地,在隐蔽处匿伏起来。野兔在匿伏起来的时候,为了隐没它的足踪,常高跳或旁跳,走出许多圆圈或双踪,或在它的踪径上往返跑几趟,形成往返儿行足迹的迷踪,然后才轻轻地尽量不留踪迹地走向隐伏处;或向旁一跳,形成断踪,就地匿伏,或在少雪或无雪的草地上走一段路,隐去它的踪迹,使觅踪搜索的猎人陷入一时的彷徨状态。匿伏起来的兔子,它的头永远向着它自己走出的足踪方向,随时警惕和观察可能循踪向它袭来的敌害。

③野兔匿伏地的变化。野兔栖地的变化,与季节、气候和人为的干扰关系密切。秋天来临,天气转冷,树木凋落,百草枯萎,这时的野兔仍在其栖息生活的灌木林等处匿伏。严冬,朔风白雪,野兔这时都在温暖背风的阳坡匿伏,这种阳坡大都是平缓的山坡,沟壑纵横,常常又有些兔子栖身的荒草;河谷、草滩生活的兔子,这时多匿伏在“疙拉地”里或卵石较多的干河滩里;靠近农田附近生活的兔子,这时常隐伏在冬小麦田里,秋翻地里、稻田埂下等。春天,天气转暖,野兔冬毛末脱,生活在山地的兔子,这时它们多在凉爽的阴坡匿伏,或在阳坡水沟的背阴处匿伏等。生活在河滩附近的野兔,这时多在河滩稍微潮湿一点但很通风凉爽地段的树荫下栖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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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2
野兔有个怪癖,就是爱走老路。只要不被打扰惊吓,天天来回出窝进食都走同一条路,日久天长,就在麦垄间踩出一条依稀可辨的小路来。我们在白天到地里侦察好野兔们的必经之路,到了傍晚就用细钢丝圈出一些比兔子头稍大一点的活套来,拴在木橛子上钉到野兔路径的旁边,调整钢丝套的高度使它离地四五厘米,好让兔子在经过的时候恰好能把脑袋钻进去。天一黑兔子就出洞动觅食了,由于它眼睛长在脑袋两边对前方的观察能力不强,根本注意不到悬在正前方的钢丝套,脑袋一钻进去就被套牢了。被套住的兔子只知道使劲往前窜,却不懂得往后退一步就海阔天空的道理,结果越挣扎就越套越紧,直到失去知觉。第二天早晨天一亮就去拣兔子好了,运气好的时候一晚上就能套到四五只。 也有没掌握套兔子的技术,开着农用三轮车出去“照”兔子的。雪亮的车灯在田野里四处扫描,一旦发现兔子就用车灯罩定它。兔子喜欢在车灯照射范围内跑,它贪恋一时的光亮就从来不会主动地跑到车灯没照到的无边黑暗中去,所以一旦被照到就必然逃脱不掉被捕捉到的命运。 最有趣的是大雪下过后,厚厚的雪掩盖了一切地面标志,兔子迷了路,找不到自己的家了。白天太阳温暖晒化了一层雪花,到了晚上就在表面结了一层冰。孩子们大清早起来就在这层薄冰上呼啸着奔跑,被惊起来的兔子就惊慌失措拼命奔跑却总认不准一个方向,结果左冲右突就总逃不出孩子们的联合围捕,最后累得实在跑不动了,趴在地上乖乖地“束脚就擒”。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4-06-03
千万不要抓野兔,抓一只都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逮野兔是否触犯刑法?日前,郯城法院通过一则判例给出了明确答案——非法猎捕野兔入刑!一名男子因使用细犬在大田里非法猎捕了一只草兔,郯城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其罚金人民币2000元。

基本案情

2022年,家住郯城县的张某想通过犬猎的方法非法捕猎野兔来娱乐、解馋、创收,于是他设法弄来了一只细犬,并进行了调养训练,做好了打猎准备。11月,秋收过后的田野里一片空旷,可供野兔藏身之地减少,张某眼里的“最佳狩猎时节”到来了。经过多次踩点、观察,他把狩猎场地选在了归昌乡与花园镇交界处的一处农场的田地里,并准备了相关的工具。于是,一个晴朗的下午,一场人、狗、兔的角逐在收获过后的田野里开始了……经过激烈的“犬兔赛跑”,一只精疲力尽的野兔最终落入张某网中。

然而,当张某还沉浸在收获的喜悦和偷猎的刺激中时,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将其抓获归案。后经专业部门鉴定,张某抓到的野兔是一只兔科草兔,属于国家明令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野生动物。检察机关以非法狩猎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法院鉴于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第3个回答  2017-07-21
菊花枸杞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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