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程序及流程
回国前: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回国后: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参考
www.cscse.edu.cn “学历学位认证”。国内确定好工作单位后,参考
www.cscse.edu.cn “就业落户”栏目相关信息,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备齐材料,于回国处申请办理“就业落户”相关手续;需要申请北京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将材料备齐后交与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
审核通过后,留学回国人员本人于回国处领取:《就业报到证》(两份);需落户者另外领取《落户介绍信》(一份)。
《就业报到证》一份放入档案中,另一份交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人事服务机构办理档案转接等人事转接手续;持《落户介绍信》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欲落户省、市相关公安部门办理户口准迁、迁移、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