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起诉对方到法院,但是对方认识法院的人,会影响公平判决吗

如题所述

已起诉对方到法院,但是对方认识法院的人,不会影响公平判决。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起诉包括:
1、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2、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起诉的成立,标志诉讼中审判程序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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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不会,法院应当公正裁决。法院裁判案件的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如果发现对方当事人与法院的法官或者其他与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如果确实因为这一原因影响了审判结果,导致有失公允的判决结果的出现,当事人还可以上诉。
法律分析
对于具有法定的回避情形却没有自行回避的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人民法院有义务在开庭时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并询问他们是否申请回避。如果因为与对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参与庭审,或者做出与庭审最终裁判结果直接相关的判决的,可以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当事人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可以申请回避,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除案件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的,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可申请复议一次。如果是在一审判决文书送达后,才知道有可以申请回避而未申请回避的事项,且明显影响判决结果的,那么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上诉,要求二审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2个回答  2017-06-01
对方认识法院的人,但是法院的人不一定会包庇对方。这个还需要看具体的案情和法官判案所根据的法律条例,如果你觉得法官包庇对方,没有做到公正判决,可以向检察院检举,或者等案子判下来以后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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