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在一家网吧做收银。快一个月了,扣了一个月工资再交500押金.说没做满三个月辞职的就没工资,

我现在我想辞职,进来时说工资1800,现在就说1700.不做就没工资发。她这算违反劳动法吗?

他已经违反劳动管理条例,
现在的劳动法,不准许收取任何性质的抵押金,也不准许变相的扣取费用
例如:抵押金,工作服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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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02

1、《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的,用人单位要求三个月才能辞职,否则没有工资是违法行为的。

2、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3、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辞职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离职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4-04-02
我以前也是做网吧收银的,建议你换个职业吧,网吧做收银第一辐射太大,第二网吧收银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没有任何发展前途。你说违反劳动法这是肯定的,但你斗不过他,违反劳动法的公司成千上万何况你的还属于娱乐场所。我以前在网吧做待遇相对来说比你好点,也是1800包食宿,然后店里的零食烟果是我赚利润(就是老板提供成本还有冰箱,每个月把成本还给老板剩下的就是自己的)不管怎样我是建议你换职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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