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不知道有一个叫《死亡手稿》的小说啊,在下很想见识见识,请问在哪有啊?

这是一部极恐怖的小说,听说能够吓死人,没有人看到过它,因为看到它的人全部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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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君珍重源自于一部叫“大菠萝”的游戏

我听说有一款游戏叫《生化危机》的,“她小心翼翼地说着,像小学生在严厉的老师面前一样战战兢兢,“杂志上评价说很好玩……”

“不许玩!”我吓她一跳地吼道。

她很委屈地低下头,然后默默地拉我的衣角。

“为什么?”她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刷得我心里好痒。

“因为太恐怖……”

她乖乖的“哦”了声,不再蹂躏我的衣角,继续舔她的冰激凌。

“少吃些冰激凌吧。对你的心脏不是很好。”

她乖乖的“哦”了声,很是不舍地将剩下的大半个香芋甜筒塞进路旁的垃圾桶里。

我油然产生出一种疼惜的感觉,忍不住冲她喊:

“你知道吗,奴奴,我喜欢你……”

她乖乖的“哦”了声,躲在我怀里偷偷地笑啊笑的……

(1)

如果不是她,我一定会死,而且是死得很难看,被大卸八块的那一种。不过我的体型比较庞大,被砍成三百六十块也绰绰有余——因为围着我的,是一群打不散,扁不烂,令我别有一番痛苦在心头的丛林矮人。

不要误会,我没说我是在聚众斗殴或是参与帮派火拼。我是和平主义者,属于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类型:怕死,见血头晕。虽然时常在别人面前夸口说我昨天砍了多少多少人——其实我是在玩游戏。

一款叫《DIBLO2》的游戏.中文名叫《暗黑破坏神2》,俗称“大菠萝”。

我不喜欢吃菠萝,因为一吃就会拉稀,每次都拉到面无人色,以致于朋友们居然能从我脸上看出我今天有没有吃菠萝。我曾问为什么,他们回答说只要我一吃菠萝,脸上就五彩缤纷得有如一道人工彩虹。

不过不吃菠萝,不代表就不玩“大菠萝”,就好象和尚不吃肉,却对颇存亲切感一样,为的是寻求一种心理平衡。

我选的是野蛮人,全为了体现我的男子气概。因为圣骑士没个性,亡灵法师又太阴毒,只有野蛮人那发达的肌肉能让没有肌肉的我,心里小小的满足一下。可惜,在局域网上我又常被人骂“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其实是天大的冤枉!我甚至敢说,在局域网上最有头脑的就是我——见容易就上,见困难就让,连我这一身黄金装备,都是从烈士身上拣回来的。所以我又有了个外号,叫“葬丁业者”。

这也是天大冤枉。因为“葬丁业者”还会替死者把尸体好生安葬,而我却不曾收埋过任何一具尸首,往往还会对着烂骨头唾弃:“呸,衰鬼!”

所以我被敌人围攻时,绝不敢大呼“HELP”。宁愿壮烈牺牲,也不愿被仇家得知赶来看热闹,顺便掺上一脚——不过打的不是敌人,而是我。我想书上形容“众叛亲离”和“过街老鼠”指的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就像上一次,野蛮人遇上了丛林小矮人,和大象碰上老鼠差不多。根本无计可施,只有眼看红瓶子不断减少,身上也没带传送魔法卷轴,却死也不肯向别人求助。我自我安慰说我是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其实内心早已被汪精卫的奴才气概折服,只差没奉李莲英为圣人先师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遇上了狐奴奴。

当时奴奴的箭很准确地让砍的最嚣张的一个矮人成了永远的哑巴——死人当然不会说话。我顿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兴奋得全身每一根汗毛都傲然耸立着,甚至连上次在朋友家欣赏PLAYBOY时,也没有如此兴奋。

复仇的怒火熊熊燃烧着.我起劲地挥舞着双斧,拼着将斧子砍卷刃的危险,在射箭的神秘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制造了一个人工湖泊。我还诗意地谓之“矮人的眼泪”。因为直接喊“矮人的鲜血”太过残忍。我是佛教徒——不信佛的教徒——见到尸体总会心痛。虽然造成心痛的祸首就是我自己。

成功地保住了一条命,我便大声喊了句:“兄弟,谢了!”

当时网吧里还有五个人,玩“大菠萝”的有三个。我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帮了我,但这么一喊,相信他应该能听到。

这时,我对面的一个女孩子开始偷偷地笑。笑得很欢快,也很轻巧。不知为什么,我居然会抬头望望天花板,心里在想会不会突然掉下一只大雁来。

当然不会有大雁掉下来,因为在动物濒临灭绝的今天,即使在马路上能拣到一根大雁的羽毛,也是以名留青史了。

那女孩八成是被网络上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的“霆锋”给逗笑的。我颇有些不是滋味的想。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讨厌聊天室的原因之一。不管是王老五还是猪八戒,在网上清一色全成了潘安,霆锋,莱昂纳多。而我的打字速度又极慢,打一句话的工夫足以让白痴把歌德巴赫猜想证明十遍。记得有一次与一个女孩在聊天室聊天,她嫌我速度慢便又与另外一个男孩讨论中国古代史。等我好不容易用全拼输入法拼出一句赞美的话,她已经与那男孩从先秦聊到了当代性开放,并为了证明自己的确是拥护性开放的新新女性,同那男孩上宾馆实践去了。

也难怪,正所谓物以类聚,兔子和乌龟是勉强不到一起去的。

对面的女孩还在笑着,但没有看过来,何况这里并没有精彩的表演而我也不可爱,反而是救我一命的人在屏幕上现身了。

是一个漂亮的亚马逊战士,金黄的发辫在脑后摆动着。而且她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HUNUNU”。

虽然我的英文不好,但还是能看出这是汉语拼音,不过我猜不出是哪三个字。

古人有训:“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所以我从上前告诉她“今生无以为报,来世以身相许。”

可能是天底下的天鹅都一样高贵,无论是蛤蟆还是蛮牛都休想染指,她二话不说就给我一箭。我吓得转身开溜,她紧追不舍——情况有点像羚羊追大象,可怕的是这只羚羊还会射出致命的利箭。

她的箭越过我笨拙的身子点燃好几座火墙,让我无路可逃。然后她闲庭信步地踱到我跟前,嘴角噙着一抹阴狠的笑。

我的道具栏里只剩一瓶血瓶,硬拼不是办法。

“英雄啊,放过我吧!”

所以说我做不了文天祥,他的名句到我的嘴里一定变成“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得小命赚黄金”。

“Give me a reason that I needn`t kill you.(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看样子还有转机,我不假思索地大声说道: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

网吧里的人都开始笑,我对面的女孩更是笑得浑身直抖。

好在至尊宝的台词还是挺管用的,不但帮他从紫霞的剑下逃生,也帮了我从“HUNUNU”的箭下拣回小命。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古人的确有先见之明。“HUNUNU”没杀我,更丢给我五千大洋,然后飘然而去。

“兄弟,再一次感谢你!”

回头一箭,射得屏幕上的野蛮人尖叫,屏幕外的那个女孩窃笑。

我很纳闷,怎么这个女孩如此爱笑呢?

如果“笑一笑,十年少”这句话真的灵验的话,估计这女孩把她的祖父一辈也笑没了。

尽管打字很慢,我却仍然开了一个BBS。

昨天晚上发了几份帖子,有一封是谈“大菠萝”的。今儿个早上起床打开电脑,已经有人跟帖回应了。

回应人叫“狐奴奴” ,很精辟地延伸了我的观点,其见解之独到,用辞之贴切不禁让我叫绝。

因为桌子上放着一杯牛奶,所以才没有拍案。

咦?“狐奴奴”这个名字好熟……所幸我的记忆力并未退化,而且还在上高中平时小考时练就了过目不忘的本领,我很快便想到了那个曾救过我的“HUNUNU”。

不敢肯定二者是同一个人,但显然眼前的这个“狐奴奴”挑起了我的激情,于是我热血沸腾地回帖道:“狐奴奴先生果然颇有慧黠,与在下志同道合,在下亦为先生的文章倾倒……”

早上起床本就低血压,加上热血燃烧是需要氧气的,导致我的大脑处于无氧状态,写出的文字也很古化。没有氧气,死板板的。

但发出去的帖子犹如嫁出去的女儿,虽然可以回娘家,但绝不想再嫁一次,所以我也就将就着把帖子发到了自己的BBS上。

下午没有课,我打算还是去网吧玩“大菠萝”。

出网吧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而且还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这一点从大街上女孩子们纷纷捂着裙子四处逃窜的情形就可以看出来。

偶尔也会有雷声响起,不过声音的发源地并非高空的云层,而是我的肚子。

估计马上会下一场暴雨,我开始考虑现在往家跑,半路上会不会突降大雨帮我洗澡。

正站在网吧门口举棋不定时,我看到了那个笑的可以让大雁掉下来的女孩在柜台结了帐后也走出来。

她看见我,轻轻笑着。

我茫然地抬头看天空,果然没见到月亮。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实在是古人遣词造句的一大杰作。

“我不是男生啦!”她没头没脑地突然冒出一句,笑着跑开了。

我莫名其妙地愣在原地,惋惜地目送她远去。

莫名其妙是因为她说的话实在够白痴。我当然知道她不是男生,相信也不会有人怀疑她的性别——但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莫非天妒红颜,让她的智商与她的美貌成反比?

惋惜则是因为她今天穿的是牛仔裤,而不是裙子。

雨,很快就下来了。

被太阳烤了一天的马路被雨水一浇,发出“哧哧”的声音,伴随着扬起的一层蒸汽,很有点像消防车的水龙头刚扑灭大火时的味道。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红楼梦》里的妙玉。

据说她每逢下雨,就会拿一个青瓷的瓮把雨水贮藏起来,留着慢慢泡茶喝。

可惜在今天,绝对不会有人敢这么做。因为城市的天空笼罩着厚厚的由工业废气构成的“污云”,所以降下的雨水也不会比老天爷的洗脚水纯净。

我在雨中奔跑着,剧烈运动产生的热能转化为汗水从毛孔里排泄出来,与打在我皮肤上的雨水一起同流合污。

我想我现在一定够得上资格成为资本家了,我现在的确是恩格斯所形容的“全身上下每个毛细孔里都流着肮脏的东西”的那种情况。

所幸在雨水把我的内裤也淋湿之前,我成功地冲到了一家小饭馆门口。

这是一家足以被送进博物馆供人缅怀瞻仰的饭馆。房子的建筑方式绝对会令国外的建筑师啧啧称奇:几块三合板和四面媲美比萨斜塔的土墙以令人匪夷所思的结构牢牢地拼在一起,完美体现了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力。

更引人注目的是,门口居然还装了茶色的玻璃门,推拉式。玻璃上用塑胶纸贴了“内设雅座”的字样。

我推开玻璃门,发出一阵如同日本和室纸门被推开时的哗啦声。

“欢迎光临。”

老板娘笑容满面地迎上来,一边用手上的抹布擦汗。

她的这种殷勤态度差点也使我卑躬屈膝地说一声“打扰了”。

无奈我是有尊严的,而且很有骨气,所以我的骨头气的不肯弯曲,难以形成日本人90度的鞠躬。

“里面坐,想吃点什么?”

老板娘从腋下抽出一张疑为点菜单的纸片,很有模有样地学着大饭店待应生的样子记录着。

我盯着她的脸,突然间勾起了本已消失的食欲。

“来一盘猪头肉……呃,再来一份炒青菜和一碗干饭。就这样。”

老板娘点点头——尽管她的下巴紧贴着她的胸,使得她点头的幅度很小——用不可思议的方法挤进了她身后那扇看上去比她小一半的门里去了。

老板娘一走,我才发现其实这个小饭馆的空间还是蛮大的。几张桌子排的整整齐齐,墙上还挂了台黑白电视,正播放着有气无力的足球赛。

如果阿朱在这里,他一定又会纠正我的形容词。

“足球赛怎么可以用‘有气无力’来形容呢?”

“因为我每次看,都会被气到无力,所以是‘有气’而‘无力’。”

阿朱者,我的一个损友。因为他姓朱,而且有一段时间电视台掀起《天龙八部》热,所以大家就干脆叫他“阿朱”。

还好我不是萧峰,否则掌劈易容成段正淳的阿朱的那一段,我的“降龙十八掌”一定会被他的皮下脂肪反弹回来,将自己震死。

几张桌子差不多都坐了人,看情形估计也都是进来躲雨的,因为不好意思占着茅坑不拉屎,所以每个人都要了一两样小菜,没精打采地吃着。

“喂,你可以坐这里。”

我又看到了那个可以让大雁掉下来的女孩,她依然笑着朝我打招呼,并示意我坐到她对面。

我的脚很积极地走过去,嘴里说着“不用了,那边还有位子”的同时,屁股已经与板凳生出了惺惺相惜的手足之情。

“很巧啊,呵呵。”我很努力地让自己笑的可称得上是灿烂。

“是啊。”

“外面在下雨,呵呵。”

“是啊。”

“听说王菲和谢霆峰在相恋呢,呵呵。”

“是啊。”

我很快便厌烦了这种无聊的寒暄,索性不再说话。而她也低下头去,很认真地看着什么。

她的表情庄重得像是在读《共产党宣言》,令我不由得肃然起敬。

“你在看什么?”

她给我看手上的一本比原装正版的《本草纲目》更破烂的书,并随着她的翻动,扇出阵阵比中药更难闻的气味。

“菜谱。”她轻轻地皱起眉头,“我不知道该点什么菜好。”

“让我来吧,”我接过菜谱,随便地用笔画了几个菜名,“你很少来这种地方吃饭吧?”

她收起愣愣的表情,相当乖巧地回答:“是的。”

如果不是暴雨,她绝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她那种纯净甜美的气质使得她只适合在香榭丽舍的林荫下邂逅,而不是这种蚊子与苍蝇齐飞,毛巾共抹布一色的小饭馆。

我把菜单递还给她:“这样可以吗?”

她似乎十分信任我,有些羞涩地点头:“随便你。”手却没有去接菜单,送饭菜来的老板娘一把将菜单抢了过去。

饭菜冒着热气,食物的香味让我几乎快疯了,但我却没有尽情地大块朵颐。在她面前,我有种说不出的拘束感。

刚准备说些什么,却一下子涌过来四五位女孩子。

“喝啤酒吗,选这种吧,口感很好!”

“我们的XX牌啤酒是新产品,驰名商标,驰名品牌!”

“喝酒有益身体健康,当然选我们厂的啤酒喽。”

这些是搞推销的女孩,厂家直销,她们可以从中提成,薪水与她们的业绩挂钩,而她们的业绩又与她们的殷勤度挂钩,最终她们的殷勤与我的钱包挂钩。

我和她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搞懵了。然后,她像看戏似的轻轻笑着。

虽然是我平生第一次被这么多女孩子簇拥,不过滋味并不算好。刺鼻的香水来自不同的牌子,更可怕的在于不同的香水味道混合在一起竟产生了类似杀虫剂的效果,熏得我头脑发昏。

头脑一发昏,思维顿时被搅乱了,我竟然要下了所有牌子的啤酒,一共八瓶!

“你喝得完?”她吃惊地问。

“当然——喝不完。”我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索性学起了美国人的洒脱,拎起几瓶酒往其他几张桌上一放。

“来,大家喝酒。我请客!”

豪爽的话语并未引来预期的效果。每个人都戒备地看着我,认为我别有用心。

她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表情,静静的坐在那里看我如何解除窘状。

我用牙咬开了一瓶啤酒的盖子,自己先灌了一口,故意用兴奋的语气大嚷:“为莱昂纳多的出色表现干杯!”

我的手指指的是电视屏幕上的一个正在欢呼吼叫的光头,感觉有点眼熟的说。

“是罗纳尔多吧?”她一针见血地刺破了我对足球的无知。

我无地自容。

“莱昂纳多是演《泰坦尼克号》的。”她很“好心”地为我扫盲,一边不顾形象地拊掌大笑。

尽管她的笑声像把利刃一样砍去了我的脸皮——让我没有面子,但我却很难不为她的笑所迷惑。她的笑的确是一把刀——李寻欢的风云一刀,虽致命却美得令人心醉。

风云一刀,也是完美一刀。

当时的我已经被她笑得惊心动魄了。

“惊心动魄”是我能想到的唯一最适当的形容词。我真的感觉到她的笑仿佛硫酸一样,渗入我的心脏里散发热量,并强烈地腐蚀我的魂魄。

“呵呵,开个玩笑,博君一笑乎。”我取过一支筷子,敲打着瓶身,高唱着不成调的曲子。

“回眸,回眸,美人休去矣。烽烟散尽,千金散尽,只为博君笑。”

她脸上的笑容未褪,开心地看我耍宝。

所以说美女的笑是比刀枪火炮核武器更厉害的东西。朱元璋花那么大力气打下来的江山,陈圆圆只是一笑就顷刻间烟消云散了。

不过朱元璋只是被子孙丢了江山,而我则是在丢脸。

“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我唱着,用饭碗倒了一碗酒送到她面前。

她居然接过酒碗,居然浅浅的抿了一口,居然被这度数极低的啤酒烧红了脸。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我呵呵笑着,不示弱地抓着瓶子猛灌一口。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

杜甫的这首豪放爽朗的诗,从她嘴里念出来竟有了李煜的缠绵。可惜现在不是白天,黑夜里纵酒放歌只会被附近的居民控告制造噪音。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缠绵也是会传染的,我不由自主变成了醉卧“花荫”的柳永。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我想要见月亮的话,至少先得离开她身边才行。

她将酒碗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放,大声念道: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好象有点不太对劲,怎么她吟的诗句越来越激烈了?

我连忙靠近她,故意邪邪地笑:

“玉盘大小乱珠迸。酒上汝面,花艳眉相并。”

她不理会我的轻浮,纤纤玉指指着门外。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知指杏花村。”

门外自然是没有杏花村的,她指的是对面一家名叫“杏花村”的不夜城。

所以说酒会误事。不知不觉我喝干了一瓶酒,虽然还不至于醉成烂泥,不过对于不胜酒力的我来说,脑子已开始麻痹了。于是我立刻从网上的一匹酷酷小狼变成了一匹姓江的狼,酒尽才也尽。

我开始唱“酒干倘卖无”。

“你在耍赖哦。”她嘻嘻笑着。

我不言语了,到底是究竟酒精在起作用,还是她的笑具有同样的醉人效果?为何我会觉得头晕目眩?

“你醉了。”她说。

“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乎……?”

“在乎……我也不知道。”

醉翁在乎的是她的笑颜,连刚才一切的耍宝都只是醉翁企图多看几眼她笑容的“贪婪”欲望在作祟。

“你心不在焉。”

“我是心不在焉,但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哦?”

“吃饭吧。”

最后一句话是老板娘插的嘴,她端了饭菜放到桌上。大概是怕自己会影响他人的食欲,又挤到后屋去了。

她很小心也很慢地开始吃饭,认真的像小学生第一次做作业。偶尔长法会从肩头滑落,她就会轻轻地向后一扫,动作优雅的像飘落水面的天鹅绒,纯洁而可爱。

即使刚才大唱大叫,其他人也没有把太多注意力投注在我身上,似乎电视上那个光头比我更帅似的。只是,他们终于开始喝我送的酒了。

一瓶啤酒下肚,倒也不是那么饿了,反而觉得胃涨涨的难受。于是我坐下来,不住地打嗝吐出胃里发酵产生的气,样子倒有些像武侠小说里写的修炼内功吞纳吐息。

九阳神功刚刚练到第四重天,她放下了筷子。

“我吃饱了。”

“你确定你真的吃饱了?”我问她。

“真的饱了。”

“唉——”我叹了气。

“你为什么要叹气?”

“因为我想叹气。”

她笑起来,肩膀一抖一抖的。

我陪着她笑,当然不会告诉她我叹气是因为我不想让她走。

现实往往是残酷的,不然也不会有“事与愿违”这个词。她从位子上站起来走到我面前。

“今天谢谢你了。”她鞠了个躬。

90度的鞠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要让人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若不是她轻灵的气质,我会认为她是狂妄高傲的日本人。

“哦,不客气。”我受宠若惊地回答,尽管我想不出她该谢我什么。

然后她右手捂着嘴偷偷笑着,拉开会发出如同日本和室纸门一样的“哗啦”声的玻璃门,走了出去。

又的一阵“哗啦”声,门被关上,也隔断了我粘在她身上的视线。

同时我也反应过来一件事,雨停了。

难怪人们常形容见到美女“让人眼前为之一亮”。她走了以后,这间的灯光已经没有刚刚那么刺眼,带点恹恹欲睡的昏暗。

“老板娘,算帐。”

“两百三十块。”

我甚至怀疑老板娘是不是神仙姐姐,或是跟段誉学过“凌波微步”,不然她怎么有办法把她那硕大的身躯用轻盈的步伐移动到我面前?但我情愿是后者,因为让她当神仙姐姐实在太委屈段誉了。

“宰人啊?!两盘菜加上一碗饭连八瓶啤酒在内怎么也要不了两百三吧!”

“还有刚刚那位小姐的饭菜。”老板娘中气十足地回答,手上的菜刀滴着令人发怵的不知是什么血。

“今天谢谢你了。”她鞠了个躬。

90度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要让人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我猛地回味过来她临走时的道谢是什么意思了。她八成以为这顿饭是我请客。

我呆呆地站在那儿,僵的宛如自由女神像。

老板娘显然不懂得欣赏艺术,肥手一推把自由女神像变成了莫高窟的飞天,幸好我还算壮实,否则在老板娘这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神力面前,难保不会成为断臂的维纳斯。

更值得庆幸的是,我今天带了足够的钱出来,让我能够平安的走出这间小饭馆,而不用像大卫一样光着屁股。

荷包大出血,我的心更痛的像被八国联军抢劫过。一边哀悼着饿死的钱包,一边同情着即将饿死的自己,迈着和小美人鱼同样痛苦的步子,艰难地向家里走去。

“你怎么了?精神好象很恍惚。”

“错!不是‘好象’而是根本就很恍惚。”

“为什么呢?”

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企图用眼光杀死她,可惜我的眼睛不听大脑的使唤,硬是把目露凶光改成了含情脉脉。

她竟然没走,站在一棵树下等我。

“我不知道你今天没带钱。”我怨愤地说道,语气里充满了文人式的酸味。

“吓?”她没听懂是什么意思,愣住了。

“害我还专门帮你点了几样最贵的菜,你竟然都没怎么吃!太奢侈了!”越说越心痛,为什么刚刚不找个保鲜袋把剩菜带回家呢?失策啊失策。

她终于反应过来,脸一下子涨红了,红到足以嘲笑交通灯。

“不好意思,我,我不知道……以前人家都是这样的,请我吃饭时帮我点菜……因为你也帮我点菜,所以我以为……”

该说什么好呢?现在还能像她这样单纯的女孩子真的太少见了,少见到绝不会比大熊猫的数量多。

“罢了罢了,千金散去还复来嘛。”我大度地挥挥手,表示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

其实我还是赚了,古人说千金难买美人一笑。而我却仅凭一顿饭就换了她成堆的笑容。

话又说回来,要是她的笑能折现就更好了。

“真的不好意思。”她兀自喃喃地说,“害你花冤枉钱……”

“没关系,正好这两天我很敬佩颜回的高节,打算向他学习。”

据说古人颜回是一位痴汉子——白痴的汉子——平常生活很简朴,一箪食一瓢饮,最终落了个营养不良而死的下场。看来孔夫子的学生脑子都不怎么灵光,难怪他要对着自己的学生无奈地说:“三人行,必有我‘痴’焉。”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笑声听上去暖洋洋的,尤其在这种刚下过雨的夜里。

“不要太勉强哦。当心颜回没学成,你自己也成了‘古人’——作古的人。”她笑着,时而轻微地咳嗽。

“应该没问题吧。而且我也想顺便考证一下楚灵王所喜好的细腰究竟能细到什么程度。

“要不要再‘顺便’研究一下何为‘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非常“热心”地提议。

“不,我准备学赵飞燕在手掌心跳舞。”

她笑得弯下腰去捂着肚子。

可惜东施不在这里,不然她一定不会学西施捧心。眼前的美女捂肚子的姿态同样动人。

一阵风吹过,她微微地抖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上衣早被淋湿,在饭馆里可能是她坐在角落的缘故才没让我看出来。如今风一吹,她开始冷得颤颤的。

我不假思索地脱下外套,因为是防水的,所以外面虽湿,里头倒的被我捂得暖乎乎的。丢给她时,她又露出副呆呆的表情。

“穿上吧。”

“不用了……”

“叫你穿你就穿嘛!”

也许是我的声音大了点,她吓了一跳地退了一步,然后很乖巧地“哦”了声,小心翼翼地穿上我的外套拉好拉链。

我没想到她其实是纤细的,相对于我的高大来说,她看上去弱不禁风。穿上的外套,更是大的出奇,使得她看起来就像一只小熊,行动笨拙憨态可掬。

“哈——”我笑出声。

“你——你笑什么?”她小心地问。

“你的样子……唔,很可爱……”我实话实说。

她小脸一红,把脑袋缩进领子里,不好意思地偷偷笑着。

“我,该回家了。”她说。

“我送你?”

“不用了。”她连忙摆手,又似乎觉得哪里不对劲,露出一副惋惜的表情。

“那你自己回去吧,路上小心。”

“其实……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蛮危险的……”她小声的说着,头也不抬。

“我走了……我家就离这儿不远……”她重又放开声音,用我听得见的音量说。

然后,她深深地弯下腰,再一次鞠了个90度的躬。

“今天,真的谢谢你。”

她向前跑了几步,像又想起什么,转身迟疑地问:

“这衣服……”

“下次碰见我再还我不就得了。”我大声说。

她郑重其事地点着头,仿佛在承诺一件不得了的大事似的:“我会把它洗干净的……”

于是,她在我的目光里踩着自己的影子跑远了。

上身只剩一件背心的我也觉得确实有点冷,下意识地想掏根烟出来抽,可摸遍全身也没找到我的烟盒和打火机,这才记起烟与打火机全放在外套的口袋里了。

无奈地耸耸肩,仗着一丝酒意,我慢慢地朝家的方向走,街边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拖得好长……
这是第一部后面自己看

参考资料:http://read.hjsm.net/book/5678/html/cont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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