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浰赛人和文士的区别:
文士即“抄经士”,未必都是以色列人; 法利赛人都是以色列人
相关含义:
一、法利赛人
正面的特性:因外表的敬虔而得百姓称赞,相信肉身复活和永生,(徒23:8)相信天使和鬼魔。
负面的特性:认为自己的宗教规条如同神的律法一样重要,他们的敬虔往往只是虚有其表,他们常常强迫别人按规条生活,而自己却做不到。
他们相信救恩来自完全遵行律法,而非基于罪的赦免。过于依从自己对每一条律法的细节的解释,以致完全漠视了神的怜悯和
恩典的信息。
二、撒都该人
这是一个
犹太党派,代表富裕和上层阶段人士,他们大多住在
耶路撒冷,以圣殿及其事务的管理为主要的兴趣。人数不多,但在
耶稣时代,却发挥了很大的政治和宗教影响。
正面的特征:深信
摩西的律法和利未的洁净礼仪,比法利赛人更讲究实际。
负面的特征:信赖逻辑,轻看信心的价值;不相信旧约全都是神的话;不相信肉身复活和永生(路20:27);不相信天使和鬼魔(徒23:8)。
他们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不惜和罗马人妥协。不相信真有
弥赛亚其人,只信弥赛亚的时代是一个理想的时代。
三、文士
文士原文字义是抄写者、书记的意思。指当时犹太人中
旧约圣经的教师,也是律法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