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0年加入到代课教师的行列,将自己的青春廉价的奉献给了人民的教育事业,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教学一直名列前矛,多年被评优秀教师.
回想刚参加工作时,工资是60元,全家依靠这点工资维持了10年之久.后又增长到100元,到2004年才增长到260元,到现在为止我十七年共得报酬21360元.生活的艰辛是可想而知.(并且现供女儿上高中)
如今看着正式教师那待遇(均1800元),我真是难以坚持下去了,在就是物价一直在上涨,我的生活真是足肘见襟.
17年一直在期待成为一员真正人民教师,而今并不是依我所愿.各级政府并没有明确提出我们能够如愿.现听说我们将要被清退,难道我17年的汗水将负之东流.
就我的情况劳动法是否有保障?我该怎么争取?
恳请知法者予以解答. 急 !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