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由独立核算改为非独立核算,总公司如何处理分公司以前的账务

分公司原来是2个人合伙的,所以要独立核算,现一股东撤资,变成总公司老板一人独资,故不再独立核算,改为非独立核算后,总公司如何处理分公司交来的财务务报表,如何合并报表

如果是在同一个区域的分公司,不需要独立核算,并入总公司核算即可。发票一般也就开据总公司的名称即可。

但是如果是跨省的分公司,需要分开来核算,发票抬头必须为分公司。
分公司在管理上是二级法人,即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在税法上是必须分开来的。

在总公司所在的主管税务局做分配表,每季度交到各个分公司所在地税务局。

分公司和总公司在账务上必须全部分开来做。

所有的发票都是分公司的抬头,科目设置与总公司一致。只是没有实收资本。由总公司拨来的资金,做贷:其他应付款。

所有的总分公司有联系的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在总公司汇算清缴后,出具分配单,再去分公司进行汇算清缴。分公司第一年不参与分配,第二年参与分配。

如果不是同一城市,那么分支机构则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需要总机构先在其当地税局定出分配比例,然后交由分支机构在当地备案,按其分配表交缴税金.

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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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06
既然是非独立核算,就是说不需要独立建账,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办事处核算就可以了,在分公司发生的业务收入和费用就当是发生在总公司一样处理就行了,分公司的费用肯定可以计入总公司的账面上啊,分录按正常情况处理
第2个回答  2011-02-25
既然是非独立核算,就是说不需要独立建账,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办事处核算就可以了,在分公司发生的业务收入和费用就当是发生在总公司一样处理就行了,分公司的费用肯定可以计入总公司的账面上啊,分录按正常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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