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额度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四)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公积金贷款流程(下列为购买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类似)
(一)程序 申请→审批→签约→抵押→放贷→还贷→清户
(二)步骤
1、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积金中心收件、审批;
3、银行复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发放贷款;
6、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7、清户。
如果不找人,就是说不认识公基金管理办公室的人的话 那就必须要买房 拿着买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拿着买房款(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只是看看,复印件留在公基金管理办公室 就行了 如果认识人的话,就拿别人买房的合同和买房款发票 复印一下,改成自己的名字 也可以取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公积金吧。如果你是辞职后跨了城市,特别是省级的,因为公积金没有联网。没有办法连到你现在的城市的话,就必须让你原有公司开一张领取公积金的表格,把公积金取出。(是一个一式三联还是四联的表格,我记得最上是白的,底下是红的跟蓝的各一张。。。)然后,单位盖章,拿去公积金开户所在地(单位会告诉你在哪里开的户)去领取。
如果你不是跨城市,在本市,其实,你可以问一下接收的单位。完全可以领取同样的一份表格,只不过是勾成转移。。然后,拿去给接收你的单位,让他们帮你转接过来续交就可以了。
如果接收的单位是不给交公积金的,这个比较麻烦一点,你只能跟现在的公司协商一下,让他们一样帮你出个领取的,看他们会否同意了。
追问我是国企,这个会不会给?
追答你要看你是什么国企了,我也是国企,我当初人家就同意给。所以我才能说得这么细。呵呵。我当时跟人事及财务部门关系不错。所以你完全可以问一下。这个事情其实没有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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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2-21
可以的,住房公积金在辞职时是完全可以取出来的,而且可以取出全部来,即如果你每月缴200,另外补的200,共400全部都能取出来,手续有的是公司帮你办,你提供一个跟住房公积金挂钩的银行帐号即可,有的是公司给你开一个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帮你盖好公司的公章,加上辞职证明(公司会开给你的),你自己去银办理,一般一个星期内到账(需审核),保险则不能取,只能转移给下一个你就业的单位的地方社保机构,不管是个人部份还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