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黑客为何控制他人电脑卖流量获刑1年?

如题所述

90后黑客利用木马病毒操控他人电脑获刑1年

在朋友的“技术传授”下,90后张某掌握了操控他人电脑的黑客手段。他破解了68台计算机的系统密码,通过木马程序非法控制,将这些被控制的计算机流量出租,每日获利高达100元每1G。张某在朝阳法院被控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承认指控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款2万元。


张某于2015年3月至8月期间,利用“肉鸡”程序扫描互联网,暴力破解服务器密码并上传木马。他所控制的服务器,包括上海优刻得公司位于酒仙桥的北京电信兆维机房服务器,其流量被出租给攻击者,造成网络活动,为他带来3万余元的非法收入。张某在被捕前,依靠控制“肉鸡”谋生,但强调其并不直接参与攻击行为。


张某供述,他的黑客技能来源于朋友刘某某,后者因攻击劲舞团服务器被捕。张某曾为两客户提供“肉鸡”流量,每天收益在300至500元。在庭审中,张某对指控无异议,法院基于其如实供述,予以从轻处罚。


关于为何有人购买这些流量,张某表示,部分人用这些流量进行DDoS攻击,以大量计算机流量同时访问网站,使网站服务器承受巨大压力,导致服务瘫痪。熟知黑客技术的张女士解释,这种攻击利用“肉鸡”作为傀儡机,伪装成正常服务,使防护设备难以区分,造成攻击目标的网络服务中断。


总的来说,张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网络安全,他的被判刑警示我们,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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