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钱是打到该学生支付宝或学校开户行里的。助学贷款的钱在学校扣划学费、生活费前是冻结的,学生本人暂不能自由支取、使用,待 学校扣划完学杂费用后,剩下的再由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给学生,由学生本人自由使用。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 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 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 人员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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