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的【个人中心】,使用“任职受雇信息”功能可查看自己任职的单位信息。
51个税提,个税APP系统自动带出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或“办税服务厅”维护的任职受雇企业信息。
注意事项:
(1)纳税人之前手动添加的任职受雇信息,可进行修改和删除。
现系统采取统一规则,若已在办税服务厅完成了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或由扣缴单位报送过人员信息采集,则任职受雇信息可以自动带出,且不可进行修改和删除,若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例如:自然人在查看任职受雇信息时,发现系统显示的信息实际上并不存在,存在纳税人信息被冒用的情况,可以通过该功能发起异议处理申请。
(2)当员工在扣缴单位离职后,扣缴单位把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如实填写离职日期)并报送反馈成功后,自然人APP端任职受雇信息将不会显示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