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7-11
一般而言,正当防卫有个原则那就是迫使不法侵害者停止侵害所必需的,也就是说防卫者的行为目的及程度是为了是侵害者停止侵害。比如,对方打你一拳,马上收手退后,这就是不法侵害已经完成,你再上去打他,就不是防卫是报复,构成斗殴。比如,对方连续出拳打你,你为迫使他住手,可以躲避,也可以用手挡,也可以还手使他停手,但一旦停手你也要停手。
第2个回答 2018-08-30
先出手就是罪犯,后出手就属自卫。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用不着范然,如果对方没有拿致命凶器,先出手。而后出手拿致命凶器,则后者才叫防卫过当。
第3个回答 2018-08-31
叫“正当防卫”呢?举个例子,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当坏人的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自动停止”。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违反以上任意一条都属于“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的。那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很简单,在坏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间,你准确判断,迅速反击,夺刀毙敌,一击致命,这个就属于“正当防卫”了。技术活!
第4个回答 2018-07-11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