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设计要求,不小于0.7m。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4.3 管道布置和敷设
4.3.1 小区排水管的布置应根据小区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按
管线短、埋深小、尽可能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当排水管道不能以重力自流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时,应设置排水泵房。
注:特殊情况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真空排水系统。
4.3.2
小区排水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的行车等级、管材受压强度、
地基承载力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干道和小区组团道路下的管道,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
2
生活污水接户
管道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15m,且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30m。
注:当采用埋地塑料管道时,排出管埋设深度可不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