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喜欢没有应不应该。当遇见一个人的时候你心跳加速、神经失常,在脑海里已经和这个人把一生都度过了,那个时刻你知道自己喜欢他。喜欢就是喜欢了,和应不应该没有关系,什么叫做应该喜欢?什么又叫做不应该喜欢?
王思聪站在你面前,你说你应不应该喜欢?你应该喜欢他的钱多一点,还是喜欢他的人多一点?别用应不应该来判断喜欢,你那点理智在遇见一个人的
电光火石之间已经全都没了,所以不要用合不合理、应不应该去判断,能判断的永远不是感情。
其次,喜欢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环境。假设你在北京,她在韩国,隔着330多公里的距离,她感冒了你除了多喝热水,并不能再做什么。如果在那个时候恰巧有个人在她门外,敲敲门随意送上几粒药,就算你长得再帅,她可能也会选择随时能出现在门外的老王吧。除了距离,其实生活中还有很多阻碍一段关系发展的因素:父母、工作、车子、房子,相爱的两个人总是很容易被生活中的随便什么所打败。
觉得自己心酸其实不过是因为自己想得却不可得,没错,这是
李宗盛那首著名的
《给自己的歌》里的第一句话,成功如李宗盛都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何况我们什么都不是呢。
其实说不好听点,题主这种情况完全都是自找的,喜欢的话就好好的表个白,能在一起就用尽全力在一起,试试看两个人是不是能与全世界对抗,如果最后真的输给生活也没什么,只能说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是生活想让我们学会的。如果不想表白,就尽情喜欢吧,人与人之间那点浅薄的关系其实很容易就消耗光了,不必刻意忘记,也不必刻意让自己假装开心,伤心就伤心,难过就难过,知道哭才能知道笑。也许某天你看见阳光的时候不会再想起她的时候,你就真的治愈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