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员工下班立马走人不值得大惊小怪

如题所述

1.员工下班立马走人不值得大惊小怪
从企业角度说,你希望你的员工是什么样子?爱岗敬业?片面的追求爱岗敬业导致的就是畸形的制度要求和工作压力,杀鸡取卵!
企业员工的核心是帮助企业实现价值增值,创造效益。只要能够达到这个目的,不就可以吗?哪怕是员工一天只工作两个小时,只要能够达到目标就好,为什么一定要把时间固定死呢?
所以,僵硬的管理带来僵硬的反应。
从员工角度说,按照考勤制度,下班走人就好。为什么下班走人还要被人说长道短?不要说什么应该,什么不应该。基于价值交换的双方契约关系,本身就是按照合同办事。
2.背后隐藏的是非理性、不平等的雇佣关系理解
员工是具有独立性和平等性的主体,不是谁的附属品,更不是哪个企业的“精神附属”。没有目标的刻板要求和对于工作者不尊重的理念与行为,对企业没有半点好处。
一方面,是很多企业疯狂主张那些铁血的规矩,并表示“不干就换人”;另一方面,是人力资源本身的质量提高,和对于传统“人口红利”思维下的极端抗拒。
在当前的时代变革条件下,是有很多职业员工的工作受到挑战,是有很多人不好找工作,但这不是企业要求员工无条件服从的理由,更不是无视员工基本的个人诉求的借口。
3.不否认有些员工个人是由瑕疵的
当然,确实存在一部分员工,无论如何,他都心不在焉。再高的待遇、再宽松的环境,他一样如此。你就是一天工作一个小时,他照样下班就立马走人。但这应该是少数。
不管员工下班是不是立马走人,这些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其工作质量如何、工作效率如何。抓住其工作本身严格管理无可挑剔,但是抓住正常工作与作息之外的事情大惊小怪就让人费解!不要指望员工都像老板一样勤奋、都像老板一样24小时都不停思考,他们的利益不同、权责不同、对企业的作用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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