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被开发商抵押并查封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开发商为了销售顺利,隐瞒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卖出,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必要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你没有按时办理备案的违约金也可以让他一起付了。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 权属有争议的;

(六)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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