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香港人,香港工作,但我住在深圳,每天深港两边跑,请问新个税法下,我需要先大陆交税吗?

如题所述

按照习惯性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两个标准来确认。
你的描述不够详细,得你对照了具体分析判断的。总的原则是
如果你在内地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就只是居住在深圳而已,没有户籍,家庭成员也都不在内地,那么不用去申报个税
你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习惯性居住地在内地这一个要求,税法的居住和普通理解的居住是两个概念,税法的习惯性居住地指的是因为学习旅游等各种原因消除后还要回去的地点才是习惯性居住,你的习惯性居住地其实是香港,因为你的工作户籍家庭成员都在香港,在内地居住只是临时居住,所以不构成税法意义上的在内地习惯性居住的标准。如果你的一家老小都在深圳长期稳定居住生活,那你的习惯性居住地是内地,得去申报个税

你在香港工作,如果这个香港工作的公司是你在内地求职后外派你去香港分公司工作的,那么,你的收入来源其实是来源于内地,要在内地申报个税,

如果你的香港工作是在香港应聘入职,和内地没任何关系,那么属于收入来源于境外,不用申报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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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9
个人感觉是不太需要,因为你首先你在大陆这边有没有取得了收入,如果有的话还是需要,如果你是在香港那边工作,在香港取得收入,我在大陆这边没任何收入的话个人感觉就不需要了。但是你可能还是要做一个汇算清缴。因为你如果常驻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话,符合条件了,你可能还是要做一个汇算清缴。
第2个回答  2020-05-09
我也是香港人,如果你攞左居民证,深圳市政府有权发税单要你交税。
第3个回答  2020-05-09
不用交税。香港人在纳税判定上属于外籍个人,在香港工作,假如任职受雇的公司注册地在香港,那收入来源就属于境外。这种情况下,尽管住在深圳,也不属于居民纳税人。51个税问答小程序提醒您,您不在大陆交税的主要原因是,您是从境外取得的人,您本身也是外籍个人,所以不需要在大陆先交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