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偷60元东西如何处罚

如题所述

1、如果是超市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偷盗的行为就是职务侵占罪;
2、如果是超市之外的人员偷盗行为,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偷了60块钱的东西如无其他入室等情节的,不属于犯罪。如果发现后态度良好,及时道歉,归还物品并赔偿超市损失,超市一般不会报警,按照与超市的商定赔偿损失;如果超市选择报警处理,依据法律进行处罚,被送去派出所,派出所会先受案,根据监控录像,人员指证等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根据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盗窃60元的东西,属于盗窃情节轻微,不会被拘留。如果是多次盗窃的,应当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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