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自1月8日起实施。要点如下:
一、远端检测
自香港地区入境人员凭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将检测贺盯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
自澳门地区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
二、入境检疫
不再对自香港地区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对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运镇阳性者,若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离或自我照护,其他情况提倡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诊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依惯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对自澳门地区入境人员的检疫措施维持不变。
三、内地与港澳客运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