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周三。
《民法通则》第155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对于“以前”是否包括本数,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文规定。如双方所提交的证据中有关一些规定、规章的表述,对“以前”的解释;
既有包括本数,又有不包括本数的理解,但通常“以前”与“以内”相近,“以后”与“以外”相近。从民事判决通常所确定的履行期限的解释来看,在某期日前履行也包括在该期日当天履行。
民法通则第154条第3款规定:“期间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提高对《民法通则》第155条的重视程度
将《民法通则》第155条的规定列为设计交易框架时必须考虑的法律规定,养成在此方面规范运作的意识,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
2、优先使用规范法律用语
在设计义务的履行期限时,应当优先使用《民法通则》规定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不满”、“以外”等规范的法律用语。这样,即便发生纠纷亦可以通过法律进行准确解释,从而使义务边界清晰,避免因理解错误而产生法律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某日之前是不包括某日(当天),例如:周三之前完成工作,就是要在周三这天前完成工作,不包含周三这天。
在法律法规中,一般某日之前是不含某日;某日之后不包括当日。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之规定,法律法规中的“之前”和“之后”,是否包括本数,本部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不包括本数。
扩展资料
《民法通则》附则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法生效以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主管机关批准开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已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可以不再办理法人登记,即具有法人资格。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五十四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第一百五十五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第一百五十六条 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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