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别人合伙开公司,他现在自己不想干了,怎么能把这钱要回来,要回来就是你和你的合伙人们去协商,你说我现在不想干了,因为家里某些事情或者因为个人的某些原因。只要你能说服对方,愿意把这个股份收回去给你折现,那你这个退回的过程自然就完成了。
一种方法就是你找到自己开公司的合伙人,因为既然是合伙开公司的,必然不是你一个人,比如说你和另外两个人一起看着这个公司现在你不想干了,你找到这两两个人跟他们说,我因为某些原因现在不想干这个公司了,剩下的事业就你们自己干吧,你看现在大概有多少钱,这股份就给你们了,我也就不参与接下来的经营了。对方如果能够同意把这个钱折回给你,那自然也可以,但对方不同意,那你只能另选他法了。
因为开公司本身就涉及到比较多的强款流动,尤其是刚刚开的公司本身就没有什么现金流,没有多少现金,你当时出资那一部分钱现在可能都已经花出去了,你让另外两个合伙人把这钱再掏出来也不太可能了。因为他们也没有那么多钱,但是这两个股东不愿意买的情况下,属于内部股东不愿意回购这个股份,那你自然就可以选择公司之外的人。公司之外的人愿意买你这个股份或者花更多的钱或者花更少的钱,只要你们达成了协议自然也可以。
而且你只要是入股的公司就没有所谓的退伍的这种说法,另外两个合伙人没有绝对的义务说你要走就必须给你钱,这个事情就算是告到法庭上也是这个道理,因为股份公司就没有退伍这种说法,你当时出的钱,现在这些钱都已经在公司里面正常流动钱了。你突然要走,把这公司的钱都抽出来,那公司可能就完蛋了,你的签证得到保障,人家其他合伙人的呢,所以这事情就是扯皮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