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多年,单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又找不到怎么办

如题所述

谢邀。

您好,如果无法联系到另一方,无法协议离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财产等问题法院会一并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配偶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您未离开住所地的,可以在您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只能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后,如果无法通知您配偶开庭,则可以通过法院办理公告手续,公告期满后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12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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