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需要什么流程

如题所述

你所说的退婚是指在那个阶段,要有时间点分割,以领取结婚证为时间点。
在领取结婚证前,虽然双方按照结婚仪式办理了婚礼,男女双方也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婚约,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彩礼、分割同居期间财产;
在领取结婚证后,虽然按照地方习俗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仪式,但也是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关系,这时如果要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申请,另一种方式为男方或是女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所以说婚姻不是儿戏,成年男方要对婚姻予以尊重,慎重考虑后再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__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__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__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_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__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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