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件从逮捕到判刑要多久

如题所述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批捕到判决需要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之后有检察院受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理。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判刑的这个过程之中,并没有具体的处理时间,一般都是要根据人民法院的审理进度来决定。
公安机关认为要逮捕的,要在拘留后的3天内获得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出现特殊情况的,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到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
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判决最快也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这三个月的时间是从批捕以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等到刑事法庭正式开庭审理之后,可能要六个月的时间才能作出最终的判决结果的。如果案情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刑事法庭审理阶段都有可能会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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