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私自以公司的名义贷款,合伙经营的股东需要一起还债吗?

如题所述

法人代表以公司的名义借钱,签合同行为,是职务行为;其后果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离开公司不参与经营决策,是权力的放弃。如果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借钱而不用于公司经营,那就是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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