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一、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下列材料:
(1)要当事人到原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当事人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
3、审批过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户口迁移,带上户口准迁证明到新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口迁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的流程是什么
1、带上户口簿和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书。去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2、然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3、注销户口;
4、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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