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调取。依据法律规定,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制相关的案件手续。向法院调取庭审笔录当事人需要是这个案子的相关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委托律师。如果是自己的案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或者委托律师提交申请书,调取案件的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和答辩状。庭审笔录,起诉状和答辩状都在同一个卷宗中。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将查阅的全部案件材料交回书记员或者其他负责保管案卷的工作人员。
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对诉讼代理人交回的案件材料应当当面清查,认为无误后在阅卷单上签注。阅卷单应当附卷。诉讼代理人不得将查阅的案件材料携出法院指定的阅卷场所。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
复印案件材料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议回避申请,搜罗、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能够查阅本案有关手续,并能够复制本案有关手续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手续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限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手续的限定》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手续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诉讼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手续等。第十条: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查阅案件有关手续的,参照本限定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