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个税手续返还要确认递延收益吗

如题所述


收到个税手续返还要确认递延收益吗
答: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所以不需要确认递延收益.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时如何进行处理?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6条规定:
(一)税务机关按照本通知规定比例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
(二)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委托代征协议规定履行代扣、代收、代征义务的,不得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
(三)税务机关应在"三代"单位和个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因税务机关的原因,未领或少领"三代"手续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支付手续费.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手续费税款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五)税务机关之间委托代征税款,不得支付手续费.
(六)"三代"单位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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