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和别人买了一套房子,没有过户,现在想要去过户,可是他人已经去世了,该怎么办,过户需要什么东西

需要交纳什么税?都多少钱?房子过户的流程,我只剩下这么多分了,不好意思,先谢谢了,求好心人帮忙
那个人是从台0湾当国)民)党回来的,没老婆,没孩子,现在去世了``是回来了的,去问了局里说现在国家不给私自建房子,说不能过户.只能是达公司大企业要经过别的什么部门批了才行·.难道没办法了吗?税务怎么算的?我去局里问了,他们说要收房子估价的40%的,有这么贵吗???

1.先确定原户主的户籍迁到中国大陆来了么,如果还是在台湾,挺麻烦的,过户有相关条款的约束,具体去房管局咨询下。
2.找到原户主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去办理过户手续,先让他继承财产,然后再过户给你,如果他不愿,你可以按合同索赔。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一般情况下好好商量,在给些辛苦费应该可以搞定。
3.虽然说你能证明这套房子是你的,只要你不交易是可以不过户,但是等到这套房子拆迁呢,房产证的作用就很大了,到时候很麻烦的,很吃亏的。
从法律意义上将,房产证是房子归属的唯一凭证。
随意权你最好努力下,过户过来,这样人也安心点,是吧,人这一辈子不就是为了套房子,想有个自己的家么,等到有一天发现当初花了大半辈子积蓄买的房子不属于自己或者是相应的权益没办法享受的时候,那不是很可悲么。
祝你好运!!!追问

他是回来才去世的,他在这边没有家人,我还想了解一下缴纳的费用是多少,我去了局里问他们说要缴纳房子价格40%的费用,有这么多吗??

追答

40%?????抢劫啊!!
你们有两种方式去解决,不同方式税费也是不一样的,如下:
赠与:1.房产评估费5‰(房子总价值100W一下)
2.房产公证费2%,
3.契税3%
4,登记费,工本费,印花税等等小费用就几百块钱。
5.个税20%(这个是超级大头啊)
2009年5月又下发了关于三类人赠与免征所得税
(1)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除去上述三种关系外的被赠予人还要缴纳20%的个税。

买卖:1.个税1%
2.契税2%
3.营业税5.55%(如果房产证下来到你交易之日不到5年就要交,超过5年就不需要)
4。中介费用1.5%-3%(由于过程繁琐,流程复杂,建议由中介公司操作)当然也可以不通过二手房公司,这笔费用就免了。
5.印花税,工本费登记费等小费用几百块。
以上百分比都是指评估价(指导价),非市场价。

具体的流程:
赠与你可以去咨询律师或者房产局,
买卖你可以去咨询二手房(中介),
如果他没有继承人,在这边没有亲人,你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下。看这种情况怎么办,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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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08
可以找到房主的第一继承人【配偶或者子女】,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把房主名字改成继承人,再那这你的合同进行正常的过户手续 ,如果继承人不同意卖房,可按合同进行 赔偿您相应的违约金。
第2个回答  2011-02-22
如果他没有法定继承人,你又不需要卖出的话,不过户也是可以的。
如果你需要交易,你有他的一切证件,又有证据证明这套房子你有份,应该可以找房管局的人帮忙过户,不过可能要送点礼才搞的定。追问

那房子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去哪个部门弄?

追答

不可能没有房产证的,土地证是有房产证之后才可以办理的。
如果不在你手上,你可以去用他的名字在房管局查一下,如果查到就补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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