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以上没有发生性关系,具体不清楚什么情况。男方要求提出离婚。是符合离婚条件吗?

如果女方不同意法律理由吗?
就是如果是构成的离婚条件,有必要上法庭嘛? 女方是否要赔偿男方损失呢?

首先,发不发生性行为并非离婚的必然条件,法律上讲的是分居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是每个已经结婚的当事人的权利。
起诉离婚只需要一个条件,即双方有结婚登记。至于是不是判决离婚可参考婚姻法规定。
如果感情已经破裂,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处理财产及子女问题.

不存在赔偿问题。只有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赡养费分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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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09
协议离婚不成 就只能诉讼离婚了 只有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 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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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2-09
无过错方一般可以获得有利的分割财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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