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占领台湾50年,派出19任总督,作为统治
中国台湾地区、实施殖民统治的最高指挥。在1895年6月至1919年10月间,日寇为建立“殖民地体制”,用武力镇压和控制台湾人民的反抗,军人专政,派出的军人总督有桦山资纪、桂太郎、乃木希典、
儿玉源太郎、佐久间左马太、安乐贞美、明石元等7届军人总督;1919年10月至1936年9月,日本殖民当局以为殖民统治已经稳定,为把台湾建成“理想的殖民地”,军人体制改为军政分立制,派出了田健治郎、内田嘉吉、伊泽多喜男、上山满之进、川村竹治、石冢英藏、太田政弘、南弘、中川健藏等9届文职总督;1936年以后,为配合全面侵华战争的需要,恢复军人总督,派出小木跻造、
长谷川清、安藤利吉等3任军人总督。不论文官武将,19名总督集立法、行政、军事大权于一身,掌握了当地中国人的生杀予夺大权,个个都是杀人魔王,手上都沾满了中国人民的鲜血。
日本在台湾实施残酷的殖民统治,总督府于1896年发布了“关于施行台湾之法律”。这一文件编号为第63号法律,所以称为“六三法”。“六三法”总共6条,它成为日本统治台湾的
基本法。此法确定台湾特殊化,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总督的独裁权力;主要内容是镇压抗日义军和剥夺台湾人民的基本权利。1906年,颁布实质相同的“三一法”取而代之,两法没有根本区别,中国人遭受的苦难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越来越沉重。
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主要靠军队、宪兵、警察维持,更多的是靠权大无边的警察管制社会和民众。1897年,日本第三任总督乃木希典,制订了“三段警备法”。规定山泽地带的治安由军队及宪兵负责;村落的治安,由警察担当;山泽和村落之间,则由宪兵和警察共同戒备。这是一部由军队、宪兵、警察三者协力镇压统治台湾人民的殖民法。在
日据时期,台湾民间吓唬孩儿有一句惯语:“大人来啦!”所谓“大人”就是指当时的
日本警察。1896年,第一批日本警察到台。自此以后,以日本警察为主体的警察,成为伸入中国人日常生活的鬼魇,是直接屠杀台湾中国人的刽子手。日本警察遍及台湾社会的各个角落,台湾成为名符其实的警察社会。以1902年为例,全台设有10个厅警察课、97个支厅、992个派出所,以后最多时各类警察机构达到1500余处,警察18000余人。在台湾的经济发达地区,每隔2、3公里就有一个警察机构;每300人就配有一名警察。日本占领下的台湾,可以说是日本警察的世界,在警察
法西斯式的管制下,中国人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
追问能减少点吗
追答这个是三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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