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在单位工作时间内的行为造成他人伤害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患者在抗洪抢险中为保护国家财产与人民生命时头部粉碎性骨折,后被诊断为头外伤综合症,精神障碍,癫痫等,长期服药控制。现在单位让其上班,故问,精神病患者在单位工作时间内的行为造成他人伤害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的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单位要求承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因公致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致残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致残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致残的;患职业病致残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致残的;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因违反法规而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残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致残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因公残疾的其他情形致残的。 )这种属于因公致残的范畴.可要求评定致残等级后,按相应的法律条款执行赔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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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8
这样的人,国家应该养起来了。单位要求上班,有事应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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