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法律法规规定七座的汽车侧面是不是一定要喷字?

如题所述

国家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七座的汽车侧面一定要喷字,但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了不同种类的车应喷涂的质量和种类。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

4.7.6  所有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其中,栏板货车和自卸车还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栏板高度,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还应在罐体两侧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

栏板挂车应在车厢两侧喷涂栏板高度。冷藏车还应在外部两侧易见部位上喷涂或粘贴明显的“冷藏车”字样和冷藏车类别的英文字母。喷涂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应清晰,高度应大于等于80mm。  

注: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mm、货箱栏板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

4.7.8  所有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除外)及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的乘用车应在乘客门附近车身外部易见位置,用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标明该车提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具有车底行李舱的客车,应在行李舱打开后前部易见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标有所有行李舱可运载的最大行李总质量的标识。

4.7.12  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教练车”等字样。  

4.7.13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以外的机动车,不应喷涂和安装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图案和灯具。

扩展资料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

4.7.7  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 外)、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以及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均应在车厢后部喷涂或粘贴/放置放大的号牌号码,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自卸车还应在车厢左右两侧喷涂放大的号牌号码。

受结构限制车厢后部无法粘贴/放置放大的号牌号码时,车厢左右两侧喷涂有放大的号牌号码的,视为满足要求。放大的号牌号码字样应清晰。

4.7.9  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应符合GB24315规定。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可以从车外清楚识别的校车标牌;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非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还应符合专用校车相关规定。  

注:非专用校车是指除专用校车外的其他校车。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PDF)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6

七座汽车的侧面不需要喷字

法律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4.8.8条规定:所有客车(专用校车和公共汽车除外)应在车门附近外部易见位置标明该车乘员座位数。


扩展资料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4.1.6 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 3500kg 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能永 久保持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该标识从车外应能清晰地识读,且非经破坏性操作不能被完整取下。 

4.1.7 除按照 4.1.2、4.1.3、4.1.5、4.1.6 标示车辆识别代号之外,乘用车还应在行李舱从车外无法观察 但打开后能直接观察的合适位置标示车辆识别代号,并至少在 5 个主要部件上标示车辆识别代号;

但 如制造厂家使用了能从零部件编号溯及车辆识别代号等车辆唯一性信息的生产管理系统,主要部件上可 标示零部件编号。 车辆识别代号或零部件编号应直接打刻或采用能永久保持的标签粘贴在制造厂家规定主要部件的 目标区域内,其字码高度应保证内容能清晰确认。

4.1.8 除按照 4.1.2、4.1.3、4.1.5 标示车辆识别代号之外,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栏板式、仓栅 式、自卸式、罐式货车及总质量大于等于 10000kg 的栏板式、仓栅式、自卸式、罐式挂车还应在其货 箱或常压罐体上打刻至少两个 车辆识别代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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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7-03

实则不然,其实车身上被喷涂“核载人数”大字的,基本都是大客车、货车和皮卡车这类车型,他们都属于营运车辆,是必须喷字的,因为喷字有助于执法人员快速识别营运车辆,从而便于检查。

同时,具有载客和拉货两种功能的面包车,也会被要求喷字,因为面包车的行驶本上一般也都是非营运的使用性质,但实际确是有许多都是营运性质的,所以车管所为了醒目,就会采取喷涂核载人数的方式来提醒。

而另外一种车型叫MPV,与面包车比较相似,但是更多的是用在家庭和商务活动方面,加上同样的7座车,这也让执法人误把MPV当作面包车。这就是很多MPV被喷字的主要原因。

而市面上的七座SUV,和家用MPV,基本上没有被喷字的可能,之所以有极少数车辆被喷字,可能是这些车辆,在购买之初,车辆性质就被车主更改为运营车辆,从而可以合法的使用这辆车开展运营活动(违法从事运营活动罚款20000元)。

如果行驶本上是非营运车辆性质,如果有人来喷字,车主可以出示的行驶证,证明不是营运车辆,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因为目前国内没有任何一款法律条文有明确规定,可以给非营运车辆喷字。如果你被强制喷字的话,可以去车辆管理部门或者是媒体进行爆料。

但是!如果行驶本上,车辆性质是营运车辆,那老老实实的喷字吧!因为运营车辆需要执法部门的重点监督!喷字有助于执法人员快速识别营运车辆,从而便于检查。


非营运七座小车必须喷字,目的在于:

1、提示驾驶人按规定装载乘座人员;

2、加强群众对面包车运输的监督;

3、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识;

但小车喷字后,车身会变得难看,严重影响车子车身美观度,无形中降低了车的品次,总体而言有利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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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12-10
没有规定。。。
第4个回答  2017-12-13
没有明确规定非营运车一定要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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