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办理的条件:
1、不少于200万元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2、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
3、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安全管理制度;
4、有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是:
1、企业提交名称至工商行政部门核名,领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企业准备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交由责任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与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批,符合要求则下发人力资源许可证。
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资料是:三名企业人才中介专职人员材料(身份证、中介培训或从业资格证、大专以上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需要实际的办公场地进行注册,面积不小于50平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
需要有5本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1本中介师
本中介员 .注:本公司也可提供相关的人员证书及注册地址!
申请书、《上海市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房产使用证明
法人履历:附毕业证、身份证、计生证原件、复印件;
工作人员名册:附毕业证、身份证、计生证原件、复印件;
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人才招聘、人才推荐;
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人才测评;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