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是人们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一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国家对盐的销售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但在福建省某地区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两家违规售盐的商店。位于厦门的某家粮油店的门口,执法人员在其中发现商铺正在售卖散装的食盐是并没有加碘的食用加工用盐,但是商家并没有提供进货凭证,执法人员认为店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有关法律规定,国内实行的是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零售单位可以从定点的批发企业进购食盐,根据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食盐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盐质量安全的追溯体系,需要落实销售的全程记录制度,需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保存进货记录,同时也需要保存实验销售出厂检验的制度,这样才能够追溯食盐的来处。
执法人员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商户反映并不知道如何去选择定点批发企业,执法人员对此表示如果经营户想要卖盐,那么就可以登录盐行业信用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盐业协会官商,进行查询相关企业的资质。食盐是否加碘与人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根据相关规定,在福建省经营的用户所进购的食盐含碘量应该在25mg/kg,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波动,但是一些特殊的人群所使用的未加碘食盐,则需要进行公开遴选。
相关部门在检查的过程中,一共检查了24家食盐经营户,并且向其中的三家发出了责令整改告知书,并且对所在辖区的生活进行了与食盐有关的宣传教育工作。两家经营者因为是初次犯法的原因,于是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停止售卖违规食盐,并且需要对此行为进行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会继续进行排查,如果遇到情节严重的,拒不整改的,那么就会采取法律进行立案查处。